后传来。
他转过身。她从二楼的楼梯上走下来,还穿着白天的衣服,一件米色风衣,里面是黑色高领毛衣,头发散开了,披在肩上。她手里端着一杯茶,还冒着热气。
“这么晚了,住店?”她走到他面前,歪着头看他,嘴角有一点笑,“还是——”她顿了顿,“没地方去了?”
买家峻没回答。他看着她的眼睛,想从那里面找到什么。但她的眼睛很干净,干净到什么都藏不住,也什么都看不出来。
“解宝华给你打过电话。”他说。
她的笑容没有变。“打了。”
“他跟你说了什么?”
“他让我收拾东西,走。”花絮倩说完,低头喝了一口茶,抬起头的时候目光变得认真了些,“他说你疯了,要掀桌子。说桌子一掀,谁都别想吃饭。”
“那你为什么没走?”
花絮倩没有马上回答。她绕过前台,把茶杯搁在柜台上,从抽屉里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用一只银色的打火机点燃。
“因为我不想再走了。”她吐出一口烟,看着烟雾在灯光下散开,“我在这座城市待了六年。六年里我换了三次身份、四个住处、五部手机。每次我以为可以停下来了,就会有人跟我说——‘收拾东西,走。’”
她弹了弹烟灰。“这一次,我不想走了。要走,也是他们走。”
大堂里安静了一瞬。角落里那个打瞌睡的男人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句梦话,又沉沉睡去。
“你能告诉我一件事吗?”买家峻说。
“你问。”
“你是谁的人?”
花絮倩笑了。这一次笑得不一样,不再是那种淡淡的、什么都藏得住的笑,而是一种带着点苦涩的笑,像是被触到了某根埋得很深的弦。
“如果我说我谁的人都不是,你信吗?”
“不信。”
“那你还问。”
她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绕过前台,在他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米色风衣的衣角垂到地上。她的手臂搁在沙发扶手上,手指慢慢敲着皮面,节奏不快不慢。
“六年前,我是解迎宾的行政助理。”
买家峻没有说话。
“那一年,他刚拿下新城的桩基合同,意气风发,觉得自己是这座城市的半个主人。我每天帮他接电话、安排饭局、记录他不便落在纸面上的开销——那些不是他能决定的事。”她的语气很平,像是在讲述一段跟自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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