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组办公室。
高非明拿到杜自谦的日记本后,立即回到重案组,此时才感到饥饿,晚饭竟然忘了吃。在皮德的杂乱办公桌下,他意外翻出一包方便面,遗憾的是,水瓶空空如也,他索性干嚼起来,伴随着咔嚓声,翻开了杜自谦那本神秘的日记。
那是三本加厚牛津纸封面,64页的日记本,用黑色的棉绳订在一起,扉页上却写着娟秀的两个小字:林玉。1969.
拿错了。高非明想。可是转念一想,杜自谦的家里怎么会有林玉几十年前的日记本,又怎么会保存在马谣的私人抽屉里呢?
一定大有蹊跷。高非明翻开了日记。日记中的每一页,时间仿佛被刻意抹去,只留下朦胧的地点、模糊的身影与隐约的事件轮廓。如果说那是日记,不如说是一段甜蜜与痛苦混合的爱情记录更为确切。可是,高非明相信,一定能够在日记里寻找到解开秘密的钥匙,否则,杜自谦和马谣都不会把一个第三者的爱情日记,秘密地保留。
我简直不敢相信,他又在我回宿舍的树林边等我。黄昏的余晖中,他英俊的身影宛如《青春之歌》中的男主角再现,眼神炽热如炬,毫不掩饰地灼烧着我,沉默无言。待我穿过树林,回首间,他仍屹立原地,目光紧紧锁定在我的背影上,不曾离去。
今天已经是第26天了,二十六日以来,他每日守候,只为目睹我走过那短短数十步的路程。我知晓他已婚的事实,亦曾目睹其妻,据传乃干部之后,容貌出众,然而,她高傲如天鹅,对我们这些贫寒的进修生从不屑一顾。我们并无嫉妒之心,因为我们深知生活轨迹早已分岔。城市是他们的舞台,而我们,终将回归乡土,这是命运的既定轨迹,无从更改。
……
他终于叫住了我,像一名勇敢的武士,扬着头:我要和你谈谈。说真的,我被他的勇敢吓到了。尽管我曾经无数次暗想过他和我打招呼的样子,可是,真的没有想到他会那样的坚定、勇敢和自信。自信得甚至很霸道。要知道,我是一个喜欢霸道一点的男人,要像《乱世佳人》里的白瑞德那样痴情、细腻和优雅,像《红与黑》里的于连那样有一点坏,像《佐罗》里的佐罗那样有一点暴力。而他,至少在某些地方深深地打动了我。可是,我还是冰冷地拒绝了,快步走过了他,心里咚咚狂跳,脸也一直在发烧。当我回到宿舍的时候,我又后悔了,也许我应该站住,至少应该学会礼貌,哪怕是听完他说什么也好。天哪!我真的怕我爱上了他。
……
我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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