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他有多么的幸福,他和他的妻子,还有他们的儿子……,他们在照片里是那么的温馨,照片外我的却是那么的惨不忍睹,连模样都要换过一次才可以存在于世,这……凭什么?
为什么当年的那段情变,所有的苦果都要我一个人来尝,我明明才是那里最无辜的,可却成为其中最悲惨的。
近半年的时间里,翰司几乎在有意无意间,把我都已经要忘掉的痛,又一次的指了出来,甚至还教会我如何去仇恨?
———如果不想以后再被伤害,那一定要……变得更强!
这是翰司离开别墅教给我说的话,把我脑海里想要逃避的记忆再一次的掀起,那么,痛不欲生。
是的,不是我想要忘掉的东西,就可以躲得过的,不是我想要不去索取的东西,就可以……还回来的。
抹掉泪水,我在翰司的按排下进入了一所学校,学习经商管理,把一颗心思全都放在了书本上,我发誓我夺回我失去的一切,我要……,我要让程锦倾家荡产。
他不是可以为了权势放弃我这个青梅竹马,去迎娶豪门小姐吗?那我……我更可以为了我自己的重生,用报复仇恨做一次祭奠。
读书的空余时光,就是我和翰司在一起的耳鬓厮磨,发乎情止于礼的爱情,在这世间里,少间得可怜,可我却偏偏遇到了。
我不知道翰司在别人面前是一种什么形象,可他在我的面前,就是一个君子,一个绅士。
他的笑容清爽淡雅,他的眼神深遂安宁,他的举止彬彬有礼,他带着我去英国看马术表演,去夏威夷海澡,去挪威滑雪……,他对我的宠爱,让我的心慢慢的柔软,慢慢的沉溺,我想……我是爱上他了。
爱真是可悲的东西,当你完全被它感化,想要好好的用心时,它却大大的作弄于你,让你知道……什么才是残忍。
当翰司吐出的鲜血染红我白色的裙子时,我都惊呆在那里了。
眼看着他被推进急救室,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站立,怎么思考,又怎么才能习惯痛的。
乱红——我第一次知道有这种病毒的时候,翰司的命已经不久矣了。
他是第一个在这种病毒下,能坚持活这么久的人。
躺在病床里的他,很瘦,我以前怎么就没有观察出来,他越来越瘦了呢?为什么就从来没有注意到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了呢,我……我真是傻得可以。
也是那一天里,我才知道他为什么没有碰我,我才知道那种可恶的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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