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杀他!我杀他干什么?我与任宝无冤无仇呀!”陈伦大惊,真没想到任宝怎么突然间就死了。
“那你的书和你写的信怎么会在任宝屋里?”孙元敏将那本《习传录》和信稿丢在陈伦面前,陈伦大吃一惊,慌慌辩道:“这是我的书不假,可是一直放在书房,还有这信是我替任宝草拟的家书,如何落在大人手上?”
“陈伦,看在你我同衙共事的份上,本官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你为何要杀任宝?”孙元敏冷冷地问。
陈伦大惊:“不,不是我,我真没杀他!望大人明察!”
孙元敏见陈伦心存侥幸,冷笑道:“陈伦,既然你拒不招供,我也就不问了,本官只好将此案如实报与通判大人。”孙元敏站起来就走,丢下“押入大牢”四字后摔门而去。
通判吴从义接到孙元敏和宋涛呈送上来的案卷后,经过仔细对比,发现信上的字迹果然系陈伦所写,再加上凶案现场遗留的《习传录》又是陈伦之物,吴从义问道:“这任宝何许人也?真的骑马撞倒老人了。”
孙元敏答道:“任宝乃成都府金堂县人,前次刘治平抢劫柳甲、章船、秋光一案乃系此人首告,他还从府衙领取了三十两赏银。据下官调查,任宝在绸缎铺做帮工,并没有马匹。”
吴从义道:“如此,案件已经明了,陈伦得知任宝得了赏银,心生歹意,劫了赏银后尚不知足,又逼迫任宝按照其意给家人写信索取银两,不料任宝仅写了‘爹娘在上,孩儿不孝’八字后,却不再屈从陈伦淫威,拒绝再写,陈伦见诈财不成恼羞成怒,一气之下将任宝杀死。”
孙元敏连连点头,赞道:“大人英明,推断合情合理,毫无破绽,想那陈伦平日里文质彬彬的,没想到却干出这等丧天害理的勾当来。”
吴从义叹气道:“人心难测呀!”
从古至今,大凡断案官爷认定你犯了某罪,你纵然有苏秦、张仪之辩才,蒯通、陆贾之辞令,都难逃身陷囵圄的命运。陈伦身为书手,自然知道公堂上那一声“威武”的厉害,后来见案情对自己越来越不利了,为了保命,在公堂上将事情真相和盘托出,却已无人信他,尽管他拒不招认,怎奈细皮嫩肉的白面书生一个,如何经得起酷刑逼供,最终受刑不过,只得签字画押,但求速死,于次年秋后同刘治平、周颂一道被斩。
据杭州才子催浩所著《钱塘污吏录》载,斩首当日,天昏地暗,雨疾风狂,陈伦喝了上路酒,仰天吟道:
一时淫意起,惹来杀身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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