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的住户是魏凡超和魏凡婷兄妹俩,而房屋产权所有者是魏凡婷,这两个人都找不到。
当时洪福工程公司很着急,派出所这边的组长孙达也很着急,因为找人就是警方的协助任务,所以李青花的印象很深刻。整个镇子的前期工作都做完了,就差这么一户人家,而上面布置的任务规定了期限,这么无限期地拖下去谁都得跟着坐蜡。
还好事情最终解决了,是洪福工程公司那边找到了人,把拆迁补偿协议给签了。对方选择了一次性现金补偿,按照规定可以拿到三百八十九万。政府规定的标准其实留了一定的讨价还价余地,双方应该还经过了协商,最后的结果是一次性支付了四百万。
拆迁补偿协议签了,拆迁工作也顺利完成了,皆大欢喜。李青花并没有见到魏凡婷,据说人是洪福工程公司找到的,具体情况恐怕也只有孙达清楚。
这么多年过去了,魏凡婷突然又出现了。李青花在派出所门外听丁齐介绍魏凡婷的名字时,就觉得有点熟,她走进大厅问了一声丁齐来办什么事,林达果警官把手续给她看了一眼,她看见魏凡婷这三个字的时候,突然就想了起来。
她又问了几句,随即意识到情况不太对。不愧是干警察的,假如换一个人可能不会想到那么多。当她得知魏凡婷本人那时候根本没回来,也根本没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过字的之后,就意识到问题恐怕比较严重了。
李青花喝完一杯咖啡,讲述了这段往事,魏凡婷本人倒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但涂至和丁齐的脸色都变了。
丁齐看着魏凡婷道:“你确定当时没有来签过字?”
魏凡婷:“当然没有了,我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丁齐的心念急转,向导了几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魏凡婷出来签了字,但她根本就没有方外秘法的修为,所以不会保留记忆,但转念间就推翻了这个推测。原因很简单,魏凡婷那时候根本就不识字!她自己的名字,还是涂至最近才教会她写的。
第二种可能是魏凡超办的手续,找了一个人来冒充魏凡婷的身份签字。这种可能性是有的,但好像也不大。魏凡超自己签或者直接把拆迁协议带进大赤山让魏凡婷签字就行了,所麻烦的就是教她写三个字而已,或者直接把魏凡婷带出来。
还有一情况,丁齐注意到了。魏凡超的精神不正常,虽然不能准确判断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但通过魏凡婷的描述,大概就是从七、八年前开始的出现症状的。
魏凡超出入大赤山也需要在外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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