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窝里飞出金凤凰"?不,这七个字远远承载不了"初木之矛"直斯身上那份近乎荒诞的奇迹。
帝国北境的草原,是一片连皇室的敕令都会被风沙吞没的蛮荒之地。
在那里,每一天日落时分的必修课,便是伸手摸一摸自己的后颈,确认头颅是否还安稳地挂在脖子上。
直斯,便是这片血色土壤孕育出的游牧后裔。
当他尚且懵懂时,便已被族群遗弃。
不知被抛弃于何日,不知因何缘由,更不知那松散的部落是否还会接纳一个"死而复返"的弃子。
他先学会的,是如何用牙齿咬断鹿的喉管,而非握笔书写;是先懂得如何从路边尚温的尸骸上扒下衣物,而非在商铺柜台前交易。
那早已不是人的生活,是野兽在食物链底端挣扎的生存法则。
"直斯,你就像是用两条腿走路的狼。"
初次相见,埃尔卡如是说。
那时的直斯披头散发,浑身裹着腐殖土与血垢的混合气味,拖着一具半腐烂的麋鹿尸体在荒原上踽踽独行,他下意识地颔首,并非仅因那狼狈的仪表。
与少女的重逢,如今已成遥远的回响。
文明世界的齿轮转速远超直斯的想象,草原上日复一日单调的生存记忆,早已被飞速流转的时光冲刷得模糊不清。
当埃尔卡的父亲……那位考古学家……发掘出直斯体内潜藏的魔法天赋时,他将这个野人带回了宅邸。
那是直斯第一次尝到文明世界的滋味:温热的浓汤,松软的白面包。
他一步步学习文明的规则,第一次尝试引导元素魔法时,甚至将宅邸后花园的百年古树连根拔起。
后来,他与埃尔卡一同考入西尔维尼亚学院,并肩走出入学考试的考场。
这些在文明中匆匆流逝的岁月,早已将那段蛮荒过往覆盖。
然而,偶尔仰望这片与草原同样璀璨、却更加陌生的夜空时,直斯仍会想起最初的日子。
"直斯,你就像是用两条腿走路的狼。"
在无垠的北方荒原上,少年独自徘徊,以腐肉为食,以自悟的粗糙魔法护身,以冷月为被。
那被群体遗弃的幼狼,在意识到自身处境的刹那,只能无言地点头。
"原来,我活得这般孤独。"
在与人生伴侣初遇的那日,直斯才真正理解了"孤独"二字的重量。
那是太久以前的往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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