诤辅佐”、“有义则合,无义则去”(虽表述委婉)等观念,虽然不可能立刻改变女性在婚姻中的从属地位,但至少为那些在婚姻中遭遇不幸的女性,提供了一点点道义上的支持和思想上的出路。寡妇再嫁面临的舆论压力,在部分城市地区似乎略有减轻,尤其是当寡妇本身有能力、有财产时。
当然,这些变化是缓慢的、不平衡的、且充满反复的。它们主要发生在两京地区、通都大邑、以及南方某些经济文化发达、风气相对开放的区域。在广大的乡村、内陆偏远州县,传统的力量依然根深蒂固,绝大多数女性依然被牢牢束缚在家庭和土地之上,遵循着千百年来的生活轨迹。《新女诫》的文本可能被里正、乡老宣读,但能听懂并理解的妇女寥寥无几,即便听懂,在严酷的现实生活与强大的宗族压力下,也很难产生实质影响。
即便是变革之风最盛的洛阳、长安,反对和嘲讽的声音也从未停止。茶楼酒肆中,依然有文人墨客讥讽“牝鸡司晨”,嘲笑那些抛头露面、读书应试的女子是“不守本分”、“妄想一步登天”。一些顽固的士大夫家庭,严禁女性接触《新女诫》,视其为“异端邪说”,更加严格地禁锢家中女子。女官们在公开场合,依然要承受异样的目光和非议。裴文君在盐城,尽管政绩卓著,但关于她“不守妇道”、“与盐商勾结”的流言蜚语,依然在暗处流传。卢静姝在襄阳,判决支持寡妇掌管产业的案件,虽然最终得以维持,但她本人“牝鸡司晨”、“离间骨肉”的恶名,也在保守的士绅阶层中广为传播。
但无论如何,坚冰已经出现裂痕。武则天以国家力量强行推动的这场社会观念变革,如同在厚重的冻土上犁开了一道深沟。尽管寒风依然凛冽,但春天的种子,已经被撒了下去。能否发芽、生长,除了依赖于上方的阳光(权力支持),更取决于土壤本身(社会基础)的温度和养分。
永昌六年的中秋,洛阳城举办了一场盛大的灯会。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官府特意在洛水畔划出了一片区域,允许女性(需有男性家人陪同或结伴而行,且需佩戴帷帽)较为自由地观灯游玩。虽然仍有诸多限制,且这片区域与主灯区隔开,但这已是前所未有的举措。是夜,华灯初上,洛水之滨,衣香鬓影,笑语嫣然。许多深居简出的贵族少女、年轻妇人,在父兄、丈夫或仆从的陪同下,得以一睹这繁华盛景,感受节日的欢愉。她们的身影倒映在波光粼粼的洛水中,与璀璨的灯火交织成一幅流动的画卷。
在灯会一角,几位结伴而来的年轻士子,望着不远处被灯火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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