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举报他,抓他,枪毙他。可他在信里说,小时候我背他过河,他趴在我背上,说哥,河里好多星星。”
陈明月的喉头哽了一下。
“他还说,人这辈子,总要信点什么,才活得有劲。”魏正宏站起来,走到窗边。他个子很高,站在那儿,几乎挡住了所有光线,整个人变成一道黑色的剪影,“我信什么?我信党国,信领袖,信反攻大陆。他信什么?信那个什么主义,信人民当家作主。我们信的东西不一样,可我们都姓魏,身体里流着一样的血。”
他转过来,背光,脸藏在阴影里:“你说,这叫什么?”
陈明月想了想,说:“这叫命。”
魏正宏笑了,这次是真笑,笑出了声,但那笑声里没有快乐,只有苦涩:“是啊,命。我父亲死的时候,眼睛没闭,我知道他在等我清理门户。我等了十五年,等来一封信,信里说他妻子怀孕了,胎位不正,问我能不能帮忙。”
他走回床边,俯身,双手撑在床沿,脸凑得很近。陈明月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烟草味,还有淡淡的、类似消毒水的味道。
“陈小姐,我给你一个选择。”他的声音压得很低,低到只有他们两人能听见,“告诉我林默涵的下落,我不杀你,等孩子生下来,我送你们去香港。我弟弟在那儿,他能照顾你。你可以重新开始,让孩子在一个没有战争的地方长大。”
陈明月看着他。这么近的距离,她能看清他眼里的血丝,看清他眼角细密的皱纹,看清他瞳孔里自己的倒影——一个额头缠着纱布,脸色惨白,但眼睛很亮的女人。
“如果我不说呢?”她问。
魏正宏直起身,从牛皮纸袋里抽出另一张照片。这张照片很新,是彩色的,虽然色彩有些失真。照片上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穿着花裙子,扎着两个羊角辫,对着镜头笑,缺了一颗门牙。
“林晓棠,”魏正宏说,手指抚过照片上女孩的脸,“林默涵的女儿,在大陆,今年六岁。很可爱,是不是?”
陈明月的呼吸停止了。她死死盯着那张照片,盯着女孩的笑容,盯着那缺了的门牙,盯着她手里拿着的一个布娃娃。布娃娃已经很旧了,一只眼睛的纽扣掉了,用线缝了个歪歪扭扭的叉。
“如果你不说,”魏正宏的声音像从很远的地方飘来,“我会找到她。我会让人把她带过来,带到你面前。然后你会看着她,看着这个你爱的男人的女儿,因为你的沉默,遭遇什么。”
他把照片收回去,放进牛皮纸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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