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
林思之清点了一下自己在『代言游戏』中的收获,以及特殊目标的完成情况。
『代言游戏』中获取收益的途径主要有两个,分别是『玩家死亡』以及『游戏机制罚款』。
在最後的死亡投票中,虽然有29名玩家都投出了『存活』票,但这其中有一部分是为同社区玩家投的,实际上的死亡人数是21人。
此外,在游戏中还有很多消费或罚款之类的机制,比如竞拍大屏幕、竞选代言人等行为都需要花费签证时间。
游戏机制本身也需要给玩家一些签证时间奖励,比如观众凝视代言人的时候,代言人收获的签证时间是凭空产生的。
但这些开销并非全都由模仿犯负责,游廊在每场游戏中,都会有很大一笔『经费』由设计游戏的模仿犯自由支配,占据了开销的大头。
只要模仿犯在设计游戏时注意尺度,不要挥霍太多就可以。
所以,在这场游戏中林思之的最终收益大约是57万分钟签证时间。
林思之看向笔记本电脑上『唤醒规则』的达成条件。
【1.设计过1款s级或2款a级游戏。(已达成)】
【2.保持为善意阵营。(当前有效)】
【3.杀死10名玩家(已达成),包含1名高价值玩家(未达成),识破1名模仿犯的真实身份(未达成)。】
【4.额外花费100万分钟签证时间。(可支付)】
这些条件的完成方式各有不同,比如『已达成』的部分,只要达成一次就永久有效。
而善意阵营需要一直保持,中途任何时间改换门庭,都将导致条件不再符合。
此外,100万分钟签证时间是模仿犯攒够钱之後一次主动支付的。
『代言游戏』中死亡的玩家数量已经足够,但可惜的是其中并没有任何玩家被认定为高价值玩家。
而且,识破模仿犯真实身份这一条并未达成。
虽然林思之也对姚远有足够的怀疑,但很显然,在游廊看来仅仅怀疑是远远不够的。
必须在社区内或者游戏中,在其他玩家的见证下做出明确的、不可撤销的指控,并得到一定验证,或许才能算作『识破』。
不过对於林思之而言,第二阶段的时间还很充裕,所以剩余的这些目标可以慢慢达成。
林思之又看向新的游戏邀请,这次又是扮演类游戏。
上次的扮演类游戏林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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