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这段的笔者,将朕置于何地?死人,还是傀儡?
是以,很明显,前面记载是对的,是前人手笔。后面明显就是加进去的,却又忘了删除,或者说,无法删除,继而留给后世以自相矛盾的印象不知该信哪一个,或者他们是想让后人自己辨别吧。
还有,就曦月外甥女之死,各个史书中所记也是前后矛盾错露百出,一会说,是在宫里毒死的。一会儿又说是回武府省亲时毒死的,就连毒死的时间都不一而足。更可笑至极,连起码的常理都是违背的。
既然曦月要秘密处死情敌,不让朕知晓是她干的,那么完全可以暗杀,栽赃到其他妃嫔身上,犯不着栽赃到与贺兰氏无半分利益冲突的武氏兄弟身上。更不可能,在家宴上下毒,当朕面害死她!
曦月也不是这种人啊!
正过来想,曦月是皇后,有着处置内外命妇的权力。即使嫉妒贺兰氏得宠,吃醋,又劝不动朕放弃册封妃嫔的决定,便可以不敬皇后,以下犯上的罪名处死贺兰氏。妃嫔争宠的拙劣伎俩,曦月不屑于此!
司马光记载此事含含糊糊,算是还有些起码的良知,说是大概如此。然后面又说,朕因此受制于皇后,可就自相矛盾,不像是一人的手笔了。若是他后来加进去的,前面又为何含糊其辞,不直接涂黑呢?
虽不知何人所为,然李治却能看出,此人编造这段故事的用心。一则可以借此“记载”诬陷曦月狠毒,挟天子以令诸侯,早就有谋篡之心。再则,可以辱骂朕好色不顾人伦,受制于皇后连情人都保不住。
真是,这心思,这文笔够狠毒的,一下子就骂了两个人。
不,三个人。可以说是诬陷了三个人,朕,曦月,司马光等!
李治见到,这些“史册”中诬陷他不顾人伦的记载,不止只有说他好色,娶庶母,连大姨姐和外甥女都不放过,母女通吃。
竟还有新城公主之事,移花接木,隐晦将齐襄公和文姜公主的丑事,放在了他和新城的身上。说隐晦,那是因为作者并未说明他和新城有私情。却绕着弯子说新城死了,朕将她以皇后规格的葬礼,掩人耳目得葬在了昭陵。这让后世之人看到这段记载,如何想呢?
李治冷笑,真是狗屁不通,为了污蔑朕,此人竟连常理都不顾了!
就算朕昏庸荒唐,是个自古以来最昏头的皇帝,堪比齐襄公和高洋,刘玉子,朝中臣子也集体昏了头?曦月也昏了头,都跟着朕胡闹?
此事记载,别说情理不通,就是于个人利益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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