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的血液和白骨构成,刀枪不入,还能操控上千头低阶尸族,偃师县令几次派兵围剿,都损兵折将,只能紧闭城门,惶惶不可终日。
狗剩和刘备抵达的当晚,血骨王就带着尸群攻城了。
月光下,密密麻麻的尸族像潮水般涌向城墙,一眼望不到头,它们嘶吼着,攀爬着,场面骇人至极。
血骨王站在尸群后方,像一座移动的小山,它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嘶吼,周身的血液突然沸腾起来,化作一道粗壮的血箭射向城门。“轰隆”一声巨响,坚固的木门竟被射穿了一个大洞,木屑纷飞。
“黑甲兄!”
刘备站在城头,大声道,他手里握着一把从盗匪那里缴获的铁剑,虽然剑法不算精湛,却异常坚定,
那血骨王的核心在胸口!它每次凝聚血箭,胸口的血骨都会发亮!那是它的弱点!
狗剩点了点头,纵身跃下城墙。
青金色的身影如同一道闪电,在尸群中劈开一条通路。低阶尸族根本近不了他的身,骨甲碰撞间便被震碎,化为一地残骸。他一路冲到血骨王面前,骨刃直刺其胸口。
“铛!”
骨刃刺在血骨王的胸口,竟被弹了回来,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白痕。
血骨王低头看着他,空洞的眼眶里闪过一丝猩红,巨手猛地拍下,带起的狂风让周围的尸族都被吹得东倒西歪。狗剩侧身躲开,巨手拍在地上,砸出一个丈许宽的大坑,泥土飞溅。
战斗持续了整整一夜。
狗剩的骨甲被血骨王的血箭射穿了三次,每次都在吞噬周围低阶尸族的精血后重新愈合,骨甲也变得越来越坚韧。他渐渐发现,血骨王每次凝聚血箭,胸口的血骨都会变得薄弱一瞬,那是攻击的最好时机。
当天边泛起鱼肚白,第一缕阳光刺破黑暗时,血骨王再次凝聚血箭,准备射向城门,彻底打开缺口。
就在它胸口的血骨发亮的瞬间,狗剩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在右拳,青黑色的骨甲上爆发出耀眼的光芒,仿佛融入了初升的朝阳,他猛地一拳轰向血骨王的胸口!
“噗——”
这一次,拳头轻易地穿透了血骨,将那颗由凝固血液构成的核心砸得粉碎。
血骨王发出一声凄厉的嘶吼,庞大的身躯缓缓倒下,砸死了不少周围的低阶尸族。失去操控的低阶尸族顿时乱作一团,四散奔逃,被城头上的士兵趁机射杀。
城头上爆发出震天的欢呼,那欢呼声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响亮,充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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