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老板是谁?”
“去了你就知道了。”
郑参被青年劝上了车,车子很快驶入夜‘色’,然后出现在了一个酒吧‘门’前。车子停下,郑参随着青年走进酒吧直接被带到了二楼的包房。
包房‘门’前两个青年离去,郑参疑‘惑’着自己推开了房‘门’,而当‘门’开的那一刹那,郑参猛然瞪大了双眼,无比震惊。
……
……
刺耳的音乐带着强有力的进奏,舞池中的人们尽情的摇摆身躯,无尽放纵。
昏暗不定的灯光下,林旭像是‘抽’了筋的公‘鸡’不停的摇晃着脑袋,看那大而急促的摇摆幅度,好像恨不得把头甩飞出去似得。
这是一家酒吧,也是一家疯人院。
这家酒吧就叫疯人院。
疯人院位于省城,在繁华的都市里并不算一流的酒吧,但名气却也不低。
林旭独自一人带着他老爸留给他最后的财富离开雾都第一站便来到了省城,然后夜‘色’降临他又无处可去,他想尽量跑的离雾都更远,仿佛只有远到天边的距离才能保证他的安全,可是对于外面世界的未知又让他恐惧reads;。
于是他决定在省城住一夜,然后再决定接下来的去向。林祟清为了保护他死了,他就算再‘混’蛋,再没心没肺也免不了痛苦,尤其是一想到雾都林家数不清的财富都再与他无缘,他更加痛苦,更加想要发狂。所以他决定让自己醉一场,疯一场忘掉所有的烦恼。
摇摆,摇摆,尽情的摇摆。
不得不说林旭虽然对商业管理一无是处,但他的舞跳的的确不错,常年‘混’迹于酒吧让他对节奏有一种说不出的默契配合,他摇,他摇,每一个动作都击打在节拍上,很快他的舞姿就吸引了不少周围跳舞的人。
“快看快看。”
“跳的好有节奏感啊!”
围观的人惊叹着纷纷退了后两步,把舞池更多的空间留给了林旭。林旭像是有所察觉然,他很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他喜欢成为焦点,于是他跳的更加卖力更加摇摆。
这时一个坐在酒吧角落里的男人终于发现了这边的异常,抬头一看顿时双眼大亮。像是狼发现了猎物,欣喜若狂。
灯光下那摇摆的身躯,扭动如小马达的腰部,稍白极有感觉的皮肤……
男人已经站起了身体,分开人群走向舞池正中,渐渐靠近了正在摇摆的林旭。
“请你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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