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后悔了。他清晰地意识到一件事,以狙击手的枪法,明明可以爆头,却打断他的腿,原因只有一个,围点打援,偏偏自己还配合了人家。
想到这里,他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巴掌,10个人的小队,死了9个人,就剩下他一个人了,还有什么好救援的?
他没有求饶,也没有试图躲入岩石后面保命,而是拿出风暴-77对着狙击手的方向疯狂扫射,他不是狙击手,但是也大约判断出了狙击手的方向,只是距离把握的不太准确。
黑暗中,狙击手没有在开枪,直到士兵的弹夹空了,士兵更换弹夹的时候,枪声响起,子弹精准地射中了士兵的右臂,整条右臂直接飞出五六米远,这一次,士兵忍不住了,发出痛苦的惨叫,鲜血流出不到三秒钟就冻住了。
然后狙击手就感觉到疼痛以惊人的速度在褪去,取而代之的是麻木,没有知觉,不到半分钟,士兵就感觉身体不是自己的了。人还没死,却无法指挥自己的身体了,意识还有,却什么都做不了了,也就是这个时候,他听见了低沉的引擎声由远而近,他的战友来了。他先是一喜,接着浮起不安,他的预感很准确,战车还没有停下就被一发火箭弹炸翻了。
噗——
噗——
噗——
……
士兵听着急促而密集的枪声,焦急不已,他想说什么,却怎么也无法发出声音,意识越来越模糊,伴随着凄厉的惨叫响起,他听出了是谁,大狼狗。他的舌头又长又厚,深受《怡红院》姑娘的喜爱,他的声音沙哑中带着尖锐,辨识度很高。
大狼狗与朱富贵是一队的,朱富贵是队长,五级猎人,结婚不久,他随了180金币的礼金,他媳妇长相一般,但是身材很好,尤其是那双腿,又长又细又白……士兵想到这里意识沉入无尽的黑暗,什么都不知道了。
李居胥游走在黑暗之中,他一个人,不需要辅助,泥菩萨、菜花蛇、流氓兔、大力神等等则是组队,从各个方向狙击第一军团的士兵。
蒙逊如果不分兵,李居胥不会冒险,蒙逊既然那么自大,他自然也不介意给他们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泥菩萨等人是守株待兔,地雷、陷阱,然后就躲在被褥里面等待着,有猎物上钩就开枪,如果猎物没出现,也不在乎。只有李居胥主动出击,事实上,大家都不建议李居胥这样做,太危险,但是李居胥心意已决,谁也劝不了。
第一军团的士兵对荣誉看的太重,一个个不畏严寒,跑的很快,也分得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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