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面说清楚,你们对我们海事人员的监管有意见、有看法的话,请你们不要为难他们,更不能找他们出气。有意见就来找我,就去找组织,就去找法律;因为是法律责任、是组织、是我“逼着”他们对安全进行严格的管理、严格的要求、严格的处罚的。国家不仅对你们违犯船舶安全规定的行为制定了处理规定、程序和标准,同时对海事人员不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处罚也制定了处理规定。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就会受到行政责任追究(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发生事故后倒追两级领导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领导和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坐牢)。我们海事处专门制定了海事人员不履行职责的处罚措施,如果我发现他们不对你们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我就要处罚他们,轻的罚款,重的停职;重大过失导致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安全监管不仅是国家政府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保护我们海事人员个人的要求;我们管理人员要算“安全政治帐”,要变“要我管”为“我要管”,变被动为主动,各级政府要求要用“铁的纪律、铁的心肠、铁的手段”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定不移”进行安全管理。我们的海事人员对违犯安全规定的行为心慈手软,就是对人民极端地不负责任。今年,我们海事人员还将采取“八比八看”的办法来提高管理水平和履行职责能力(即:比辖区船舶适航条件和船员适任能力,看管理的水平;比证书误差多少,看证书发放把关的水平;比上船检查次数,看对工作敬业的程度;比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率,看履行监管责任的多少;比片区船舶违法违规率,看监管处罚的效果;比船员应知应会程度,看教育、培训的水平;比处罚文书规范程度,看执法水平的高低;比海事业务应知应会多少,看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你们各位船老板,如果发现海事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说一些不负责任的话,可以直接向水州海事局和山水交通局举报。
其次,说一句你们听了不高兴的话,就是对违犯规定的船老板进行辣手整治。你们一是要了解国家的处罚规定,国家规定:“三无”船舶一经发现就地滞留,情节严重的没收、拆解船舶;对无证船员可以罚款10万元;对超员、超载的一经发现就地滞留,给船主2万元的经济处罚,船主还要承担旅客、货物转运的费用;对冒险航行、快速船乘客不穿救生衣航行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船舶,一经发现,可以拆除动力装置,可以责令驶向制定地点、责令临时停航进行处理;对碍航设施可以强制拆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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