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狸奴,看似柔软,爪子却锋利得很。
……
朱雀街的风卷起檐角铜铃,沈扶歌正对着铜镜试新制的口脂,忽然听见青竹在耳边低语:
“姑娘,方才客栈那位公子,瞧着像……像去年秋狩时骑在马上的那位。”
她手顿了顿,望着镜中自己微扬的眉梢。
想起青竹说,皇帝骑汗血宝马绕城时换了三套甲胄,此刻倒觉得那墨绿锦袍下的身影,隐约带着点战场的冷硬。
“管他是谁。”她勾了勾唇,将口脂收入锦囊。
“这宫里的路,总要自己走才有意思。”说着转身走出胭脂铺。
客栈二楼的萧承煜望着那抹月白色身影消失在街角,指尖摩挲着杯沿上的缠枝纹。
这姑娘眼底藏着刀,骂人时像含着冰渣子,偏生又笑得像沾着露水的花枝,倒比宫里那些低眉顺目的贵女有趣得多。
他忽然想起方才她甩袖时带起的风,卷着花瓣掠过她鬓边朱砂痣,倒像是把自己的爪子亮给人看的小兽,偏生又懂得藏在胭脂香里。
指腹碾过杯沿凸起的纹路,他忽然轻笑一声。
若她真进了宫,倒希望这股子锋利别被红墙绿瓦磨钝了,毕竟……
无趣的金丝雀太多,他倒想看看,这只敢啄人眼睛的小雀儿,能在皇宫唱出什么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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