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荣誉,忍着恶心去给太后万梦颜当一个男宠。
即便此举把他当官多年却两袖清风的老爹气得偏瘫,他也不曾后悔。非常时期想要成功,必定要用非常手段。
等他得到机会,他一定能证明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都是值得的。
可是,他的一切,都被一个乞丐出身的替身夺走了。
他不愿相信,不能相信,也不会相信,自己的失败,是一个乞丐出身的替身一手造成。
马信额头青筋暴起:“你们到底是谁?!那个替身到底藏在哪里!一个乞丐不可能猜到我的计策!!究竟是谁在主事!”
“你们是沈哲的人?!不,不是,你们是斩风城的人!斩风城的楚唐偷偷派兵过来了对不对!!”
“不,斩风城的人没有少。你们是大漠王朝的人!!那个狗日的替身和楚唐已经投敌了!肯定是这样!!”
刘大志面无表情看着胡言乱语的马信,只是嘟囔了一句:“和你说了也是白说。”
然后手起刀落,将马信剁成了两半。
他割下马信的头颅,然后骑上身旁一匹无人的军马。
刘大志四下看了眼,见到一个手持长枪的国都士兵。
“你别过来!我不会投降的!”
那士兵枪尖指着刘大志,却止不住发抖。
“我们很快会把国都打下来,你不用担心家人的安危,放心投降吧。”
“打下国都……”
“是。你看看你周围,还有人抵抗么?”
那名士兵四下看了眼,发现大部分人都已经放下武器,跪在地上。
“打下国都么……”
士兵嘴中重复着刘大志的话语,手中的枪尖也不由得随着失去力气的双臂下沉。
“把你的枪给我。”
刘大志一手拎着马信的头颅,一手伸出。
那士兵犹豫了下,把手中的长枪给刘大志。
“谢谢。”
刘大志拿起士兵的长枪,将马信的脑袋挑在枪尖上,然后策马在战场上驰骋。
“马信已死!投降不杀!”
“马信已死!投降不杀!”
刘大志高呼了几声后,普华城的士兵们立刻爆发出了欢呼声,然后随着刘大志一起呼喊:
“马信已死!投降不杀!”
看到主帅头颅被长枪高高挑起,最后抵抗的那些士兵们也彻底失去了希望和力量,纷纷扔下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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