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舞。幸亏有个明白的伙计提醒了大家,立即知难而退,不然非被困死在地宫中不可。
当然,这是很多年前的事儿了,这次能得到赤血灵狐皮,完全是机缘巧合,属于意外之财!
二叔离开了西藏,并没直接回北京,而是去了趟陕西,到秦岭老山里收些宝。
市面儿上能见到的古玩儿,多半已无新奇,平常的农村乡下,二叔也转遍了,倒是那些隐藏在秦岭老山中的荒芜小村,说不定真有啥值钱的物件儿。
他来到太白峰下的一个穷村子里,转悠了两天,没啥油水,心里颇感失望,然而在他准备离开的前一天傍晚,这个不大的小村子里发生了一起命案!
事情的经过是,晚上快七点的时候,一户人家12岁的小男孩儿,用剪子,把自己7岁的妹妹给捅死了!
那会儿家家户户烧火做饭,他爹鬼哭狼嚎的打他,把这孩子打了个半死,也差点儿过去了,问他为啥要杀了妹妹,小男孩儿满脸是血的说,那不是他妹妹,是一只狐狸精!
这话不是日鬼呢吗?他爹气的三尸神暴跳!可也没办法了,都是自己的骨肉,已经死了一个了,再死一个,这家就完了......
小女孩儿喉管儿都断了,根本没有抢救的意义!父亲抱着女儿的尸体椎心泣血的哭,当妈的更是满地打滚要死要活,那杀人的小男孩已经彻底傻了,呆坐在地上一动不动。
周围的邻居都凑过来看热闹,指指点点的,二叔也在其中,隐约间.....二叔闻到了一股子臭脚丫子味儿。
虽说山里人不爱洗澡,但也不至于一到跟前儿就能闻见脚臭,而且,这味儿十分的明显,勾起了二叔不好的回忆。
曾经和他在一起的老伙计说过,只要闻见臭脚丫子味,那反倒是没事了,证明狐狸已经死了,你清醒了......
难道?那小女孩儿,真是火狐狸变的?可尸体放在院子里,还是人的模样啊?二叔又问了旁边几个村民,似乎大家都闻见了有股子臭脚丫子味儿。
要是发生在城里,这事儿绝对纸包不住火,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亲人也是一样,纵然不至于和大人一样死刑,这孩子这辈子也完了,劳教所里至少待个十几年。
但在这山沟沟里,民风淳朴,谁也不愿再给这户家人雪上加霜,民不举官不究,大家都是恻隐同情的心。
女孩儿的尸首给收敛了,男孩儿也被他爸给绑在了柱子上,那小子已经如同行尸走肉了,等待着父亲的“狠狠收拾”,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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