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放在碗中,简嘉招呼秦易:“你和二叔一起试试味道?”如果味道好的话,再收个汁她就准备盛出红烧肉了。
看清碗里的肉块后,秦易才明白红烧肉三个字的真正意思。平日里为了省事,即便买了肉,他也只会用白水煮了后蘸酱油吃,哪里会花时间炖煮。
碗中的肉棕红透亮,厚厚的猪皮已经煮出了胶质,用筷子一扎就能轻松扎透。猪皮之上肥肉和瘦肉交织,肥肉颜色通透,瘦肉的颜色则厚重许多。肉块上裹着油亮的汤汁,扑鼻的肉香像是一只小手在不断招摇。
因为烧制的时间不算太长,肉还没有到达软烂的地步,筷子夹起时能明显感觉到尖头传来弹性。轻轻吹了吹肉,确保筷子上的肉块温度下降到能入口的程度后,秦易将这口肉送到了秦朗口中。
秦朗嘴巴小,一口只能咬下一半的肉。紧致的肉块在秦朗的牙齿间一分为二,牙印下方的肥肉被撕扯分离,溢出了亮晶晶的油脂。嘴巴开合间,浓郁的肉香席卷了整个口腔。
简嘉做的红烧肉是偏甜口的,咸甜适中的红烧肉不干不柴肥而不腻,各种香料完美地盖住了野猪肉的腥味,细细品尝时不但能感受到劲道饱满的肉质,更能感受到香料和肉融合后的极致鲜味。
秦郎嚼着肉双眼亮晶晶:“好吃!二叔,兄长,这个肉好吃!”
早在秦朗说话之前,二叔已经夹了一块肉塞到了嘴里,这会儿他竖起了拇指:“香!太香了!老头子长这么大,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红烧肉!”
简嘉笑吟吟:“二叔夸得我都不好意思了。”不管自己做什么菜,秦家人总是很捧场。而作为一个厨子,食客的赞扬和光盘行动,就是对她最好的表扬。
秦易喂秦朗吃完一整块肉后,才夹起碗中最后一块肉放入口中。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吃到嘴后,心里升出了莫大的满足,他终于明白简嘉为什么会在梦里念叨红烧肉了,原来这就是她做梦都在惦记的美味。今天之后,若是一个月吃不到红烧肉,只怕他也会在梦中想念这口神仙滋味了。
见秦家三人反馈良好,简嘉满意地点了点头。其实现在的红烧肉还不算成功,汤汁过多,红烧肉的色泽和卖相还不到最佳,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她愿意再等等。
灶膛中的柴火火势变大,红烧肉的汤汁逐渐蒸发质地越发浓稠。最后当汤汁能稠稠地裹住红烧肉时,肉就能出锅了。
满满一大碗红烧肉表面流淌着油光,光是看一眼都是极大的满足。简嘉夹起一块吹了吹,心满意足地塞到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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