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正式开业了,保证完璧归赵。
杨锐同样是磕巴都没打一下便准了高欢的请求。
过程中,李振堂躲在一边止不住的偷笑。
待高欢把郁郁寡欢的黄大龙领走了之后,杨锐问道:“振堂哥,你偷笑个什么呢?”
李振堂一边笑一边应道:“你没看出来么,他们两个有问题。”
杨锐不以为然道:“能有啥问题?大龙又不是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了,你放心,他有的是这方面的经验。”
李振堂自然不解,杨锐并没有跟他提起过凯瑟琳这个人。
“依我看啊,这高欢算是迷上了大龙,可大龙对高欢却少了点感觉,你这样硬是把大龙往高欢那边推,会不会惹得大龙不开心呀?”
杨锐笑了。
“振堂哥,看人可不能只看外表,你啊,对大龙还是缺乏了点了解,这货最特么擅长装,你看着他一脸的不情愿,但心里面早就乐开了花。”
李振堂愣住了。
“感情大龙才是那个猎人?”
杨锐笑道:“是不是猎人我不敢说,但那天高欢装作崴了脚踝,要说那货没看出来,打死我也不信。”
李振堂目瞪口呆。
还特么说人家黄大龙是个傻笔,原来,自己才是货真价实一大傻笔。
同时心中不由感叹,城里人真会玩,我特么还是早点回农村吧。
……
金学东在自家院子里拎了会石锁,热了个满身大汉。
鹏城这鬼天气,都特么十月中旬了,咋还那么热呢?
搁在自个的老家,这会儿恐怕都要穿棉袄了。
金学东的老家在松花江畔,他并非汉人,据说跟某国元首同属一个血脉。
三年前,金学东在老家差一点就栽进去了,侥幸逃脱后,一路有惊无险来到了鹏城。彼时的鹏城就是个大工地,只要有膀子力气,总是能找到口饭吃。
鹏城虽乱,但并非无序。
派出所的民警隔三岔五就要到工地上抽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金学东就有三次看到工友被带走,而且之后再也没见到过。
好在父母给了他一副还算不错的皮囊,让他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个坏人,在工地上又肯吃苦卖力,深受工头喜爱,所以警察的每次盘查都同他擦肩而过。
但,如此下去久了也不是个办法。
金学东攒了点钱,请工头搓了一顿,工头也挺热心,帮忙金学东跟派出所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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