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他向我讲述了一个故事...
那是发生在14年前的一个虐童案,最后判处的是母亲精神失常,被带到了精神病院治疗,而父亲则是被判处了8年的有期徒刑。
事发时邻居都很惊讶,他们一直只是觉得这家的女主人有些魔怔,但还算正常,有时候会买一些小婴儿的玩具,男主人则是个混蛋,吃喝嫖赌无一不占,只是很同情女主人而已,但又出于是外人,没法管人家的家事,也就只能作罢。
没人知道,他们家里居然有一个小孩子,在警方救出小孩子的时候,他的左眼已经被母亲用刀给挖了出来,据说是信奉了什么邪教,认为小孩子被恶魔附身了,只有挖出他的眼睛才能治愈。
这个小孩子就是刘轩,而经手这个案件的警察正是余天行的父母。
”明白了吗?从小到大,我一直很向往,警察和他们的子女,你也是我的偶像,直到我发现你的父母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才下定决心,我决不能让你被毁掉,我是在救你,还不明白吗?“刘轩的情绪又开始激动,甚至开始手舞足蹈,不停的重复,想让我相信,他是在救我。
但在我看来,他只是个精神已经近乎失常的疯子,出于自己的嫉妒杀害了慕容尘:”你为什么要杀慕容尘?嫉妒吗?”
“放屁,他这种人渣凭什么值得别人嫉妒,是他指使的小混混强,暴柳诗诗的,只不过没想到柳诗诗死了,因为那是我做的,哈哈哈哈哈。“刘轩似乎在回味着什么:”那是我第一次杀人,不过很无趣,当时的柳诗诗已经昏厥了,就好像杀鸡一样。“
这该死的话从最熟悉的同学嘴里说出来让我十分的暴怒:”然后呢?“我忍受着怒火,继续询问着,要不是还有一些事物我不明白,我早就动手了。
”然后就很简单了,慕容尘就是个草包,他没想到会做到这种地步,所以他去和小混混大吵了一架,小混混一时气不过,就去找柳诗诗的尸体,而他则是慌不择路的跑回了村庄,试图忘了这一切。"
听了他的话,让我一下子想了起来,那天慕容尘异常的情况,恐怕是刚脱了雨衣,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就被我堵在了门口,怪不得洗澡会从外面回来,看我理解完了,他也继续讲到:”然后我在那天晚上,给他下了点药,轻松的就把他处死了。“
他沾沾自喜的和我炫耀:“灵感就是旅店老板的尸体,不过那个尸体做的实在太完美了,我就只能仿照一下,结果还是被你看出来了,不愧是我的偶像,好了我说完了,你还想说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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