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后才搬出去。
也许是我的目光太冷,徐雪清丽的眉眼皱的更紧,显现出一丝警惕:“知了,怎么了,这么看着我做什么?”
“没事。”,我压住心底的冷意和失望,笑了笑:“就是觉得表姐好像挺喜欢林淮的。”
如愿看到徐雪脸色僵硬一瞬:“说,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喜欢他。”
“为什么不可能?林淮不好吗?“
“这不是好不好的问题………”,徐雪脸色又带上无奈:“他是你喜欢的人。”
我喜欢的人,所以徐雪不跟我抢?
多伟大啊。
我对徐雪的回答不置可否,抬眼看着灯光下弹着吉他唱歌的林淮,透过人群对上他的视线。
灯光昏暗,酒色相交的酒吧,把台上白衬衫黑裤子的林淮映衬的更加清风朗月,
林淮本就生了一副好皮囊,清风卓越,不然我也不会第一眼就迷上他,苦哈哈的追了他一个月,
他说想当歌手,我托关系让他进最好的娱乐公司,让金牌经纪人带他。
只是他唱歌虽有天赋,到底没有系统学习过,作词作曲太俗,刚开始被嘲了许多次,
直到第二年,林淮的一首“初见”横空出世,迅速登顶音乐榜首,也让他名声大噪。
除了林淮和他经纪人,没人知道这首歌其实是我写的。
初见。
初次遇见林淮。
我对林淮热烈真挚的喜欢成了他刺向我的第一把尖刀。
我笑了笑,拿着玫瑰花在众人各色视线中向林淮走去,和前世一样。
4
林淮看到我走来,站着没动,面上带笑,有点无奈,似乎知道了我接下来要做什么,
我面上没什么表情,在他惊讶的目光中从他身旁走过,径直来到舞台中央。
林淮先是一愣,后又恢复如常,看到我拿起话筒,脸上又挂上了淡淡笑容。
“呦,江知牛啊,终于憋不住了,这是要表白?”
“还得是咱江大小姐啊~”
底下人都在起哄、看好戏,视线还不时偷偷瞥向角落处的方向。
似乎想从昏暗角落处男人的脸上看出些什么低落、伤心的情绪。
看高岭之花被拉下神坛,总是能满足很多人的低劣心思。
我清了清嗓子,声音透过话筒传遍整个酒吧:“感谢我们的人形播放机林淮,今晚的歌唱的不错,我要把这束玫瑰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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