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回,正说到护士学校的保卫科长魏丽,原名叫刘小玉的那位,被林小强要挟,诉说她的往事,就说到了她跟着一个贼学会了催眠的咒语,然后在一个小城开了一个花店。
一推算时间,林小强不是很有概念,李兵可是清楚。那几年就是到处录像厅放古惑仔的年代,社会治安并不是那么乐观。总有些小混混来找麻烦,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讹一包烟抽,要几十块钱什么的。一般的商户,能打发就打发,其实他们也不敢太过分。不过魏丽不一样,一来年轻漂亮的,又打扮的很仔细,那些小混混,都喜欢到她这儿呆。而来她是独身到这儿的外地人,在本地无依无靠,属于是好欺负的对象。这些小混混,那个不是欺软怕硬的?见天就来骚扰魏丽。说实话,真讲动手,他们三五个也不一定占到便宜去,但是魏丽一来是为了洗白身份,改变生活方式,二来,强龙不压地头蛇,这些人都是本地人,一呼百应的,又岂是一个小女子足以对抗的?受这样的敲诈,小花店就没什么利润了,生意虽然不错,可是见不到钱。魏丽思前想后,算了,这花店不开了,把店子租出去,自己休息一段时间,再想办法找个工作,外加上一处住房一个门面的房租,也可以过的不错了。这就贴出去门市转让的牌子。没几天,还真有人来问,其中的一个,就是魏丽现在的丈夫。
当时魏丽也就二十三四岁,正是好时候。这个男的,当时还在读大学,大四,算起来比魏丽还要小一岁。人长的一般,不过脑子确实灵活。大四的课少了,而且大家的主要精力都放在找工作上,他也不例外。不过她可没有想着进这个公司进那个企业,考公务员什么的,一心就想着做生意,挣大钱。大学前三年,字校外打工,在校内做点小买卖,也挣了些钱,有一些进货的关系了。那个时候,正是传呼机大量退市,手机初步兴起的时代,这个男的眼光好,胆子大,就想着做手机的生意几年时间里,他也有一些门路,求了些人,说自己是大学生,没有那么多钱压在货上,最后人家答应给他铺货,不过前提是他要有正式的店面,有正式的营业执照。执照好办,店面就不好找了。大学里面的店面,那价格他承受不住,他的想法也简单,有个店面,能铺货过来,销售还是主要靠他在学校里面的营销,不单手机,就连耳机、手机套、电话卡什么的,都可以赚钱。这里也要多普及几句,那时候电话卡没有严格的实名,甚至有的都不需要实名,一张电话卡,话费五十块,才卖三十块。有门路从营业厅大量拿的话,一张都可以有十块对的利润。他是了解了这些情况,才决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