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为司法机构,行使立法权。”
说着商毅拿出三张卡片,放在桌子上列成一排,上面分别写着国会、内阁、司法。
商毅接着又道:“这样国家三权分立,互不干涉。但以国会为主,内阁、司法机构的官员,执行事务都需通过国会表决,并受国会监督,但国会不得干涉內阁、司法內部的行政、执法事务。”说着将写着国会的卡片稍稍推得高了一些。
四个人听了,虽然也有些意外,但并不感到太意外,毕竟现在这四人都是熟知古今史书,而且也有相当的从政经验,知道商毅所说的三权分立,其实就是一种权力平衡,互相牵制,不让一家独大,这是任何一个帝王都会采用的手段,并不足怪,因为帝王的精力有限,不可能事事亲躬,必须要将权力分配给大臣,但大臣的权力多了,又会危胁到皇位,因此在分配权力的时候,必须制造平衡,同时也要专设牵制、监视大臣的机构。
当然像商毅这样分配权力的,在中国历史上到是第一次,如明朝的内阁制度,就是由內阁一手包办立法和行政,司法糸统虽然有三法司来管理,但三法司依然属于内阁的下属机构,还是要受命于内阁。而对内阁进行牵制的,一是六科给事中,他们有权力驳回内阁的决议、二是御使台,他们的权力是弹亥任何大臣。但六科给事中、御使台依然还是属于内阁的下属机构,说白了最终还是容易受制于內阁,因此皇帝真正依赖牵制,甚致打压内阁的,是卫厂系统和太监。但这种权力的分配,是以牺牲行政效率为代价的。
而商毅的分配,到是真的彻底将权力分散,国会的权力将大大提高,拥有立法、决议和官员任免、监督权;但最重要的行政权却依然在內阁手里,因为县官不如现管,国会只能决定做什么事,但怎么做事,还是内阁说了算;而司法糸统也彻底独立出来,不在受制于内阁,当然在三权之中,司法系统还是最弱的一个。
因此从权力平衡,互相牵制的角度来说,这样的权力分配方式,确实要比以前的历朝历代合理得多,如果国会能够按商毅制定的会议规则来行事,也能够极大的提高决议、行政效率,总比什么事都争吵不休好,如果再能够排除厂卫系统和太监系统参于进来,也未偿不是一种比较合理的权力分配方式。
当然几个人也都道,这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商毅当然可以全无顾忌,但其他人都不好插言,因此也都听着商毅说,但沒有一个人开口发言。
而商毅也明白这一点道理,也沒有向他们询问,“怎么样?”“这样好不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