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跟我认识挺久的了……他说的,应该靠谱。他没说清楚巷子在哪,我带你去找他吧。”
雷森看了眼毛里斯的伤腿:“算了,你现在这样,就别跟我到处乱跑了。给你消息的人在哪,我自己去就好。”
毛里斯低头看着鸭蹼一样的双脚,也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你说得对,我还是不给你添麻烦了。”
“那人喜欢赌,每次都斗兽场开盘做赌他都会去,输多赢少,有一次输急眼了,偷斗兽场的东西,结果让人发现,还把右手的三根手指给砍了,就剩两根手指,所以我们平时就叫他二指。他就在城东大桥底下混,随便问个人,都能找到那里。”
雷森点头,捡起一旁的大衣长刀,收拾一下便准备离开。
刚要出去,雷森又像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止痛药已经没了,万一再发作,被那样剧烈的疼痛和麻痹充斥身体,根本无法战斗。还是赶紧找到替代品,放在身上随时能拿到的位置,才最保险。
可是这种珍贵的药,如今去哪找呢?
雷森想了想,询问道:“你知不知道,德文城哪里有医院之类的地方?”
“医院?”毛里斯一脸懵:“那是啥?”
好吧,问也白问。作为一个从没经历过旧世纪都市的半文盲,毛里斯根本没有‘医院’这个概念。
‘医院’不知道,‘医生’又了解吗?
雷森已经不报什么希望,但还是换了种说法继续问道:“就是,如果你平时受伤生病,都会去哪里、去找谁给你治疗?”
“受伤还能自己处理一下,生病的话就……自己忍忍呗。”毛里斯理所应当道:“老大,如果你是想看病的话,黑市里有个老头子,在角落里摆摊的,你可以去看看。不过听说找他一次起码要三个罐头,我是扛不住,平时有些什么事,自己忍忍也就过去了。”
雷森扶额,果然是问也白问。毛里斯哪里晓得,寻常病痛还能忍忍,脑癌发作的疼痛,哪里是肉体凡胎的人类能硬扛的。
毛里斯看雷森满脸无奈,忽然道:“老大,其实不用那么麻烦的,我这里有个好东西,包治百病,你喝了睡一觉就什么都好了!”
说完,毛里斯用双手在地上扒拉,带着板车移动到墙角。
在帐篷角落的泥地里刨了一阵,毛里斯拿出一个瓶子:“老大!就是这个!”
雷森顿时傻眼,不就是酒吗,还以为什么好东西?
接过来闻了下,刺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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