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果分给海盗四1枚金币得到海盗四的同意;分给自己99枚金币,自己也同意;分给海盗三和海盗五0枚金币,他们会反对但反对没用。最后我们回到海盗一,他可以分给海盗三和海盗五各1枚金币,获得海盗三和海盗五的同意;分给自己98枚金币,自己也同意;分给海盗二和海盗四各0枚金币,他们反对也不起作用。
因此,海盗分金的最终结果是:海盗一提出分给自己98枚金币,分给海盗二和海盗四各0枚金币,分给海盗三和海盗五各1枚金币。该提议获得了通过,因为海盗一、海盗三和海盗五同意。海盗一在此前提下分到了最多的金币。
在前面的几个故事中,我们涉及的都是静态博弈,也就是说博弈双方是同时行动的。而现实中,博弈常常是动态的、依次行动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考虑人们在将来对我们的行动的反应。“海盗分金”就是一个典型的动态博弈。
我们再来看一个逆向归纳的例子――最后通牒博弈。
话说路人甲在半路上拾到100元钱,这事正好也被路人乙看了。见者有份,于是两人要决定怎么分配这笔钱。我们极端地假设他们的谈判只能进行一个回合,即由路人甲提出分给路人乙多少钱,然后路人乙表示接受或不接受,如果接受就按照提议分,如果不受那么大家只好把这100元交到警察局,谁都得不到。
那么路人甲是怎么分的呢?大家不妨先自己想想。事实上,这个最后通牒博弈是“海盗分金”的简化,相当于两个海盗在分钱。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博弈论和实验经济学专家围绕最后通牒博弈做了大量实验。这个实验最早在德国进行,后来又在美国、欧洲、以色列、日本、东南亚、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进行,结果大致是:提出较公平的分配方案(给对方40%―50%)的人,占受试者40%―60%,其中以对半分居多;20%―30%的人提出非常不公平的分配方案(分给对方低于30%),但是这些不公平的提议,总是以很高的概率被对方拒绝。
这可能说明了人们在现实中的决策并不单单是考虑经济的动机,而常常会考虑对方行为的目的。人类有知恩图报、以牙还牙的心理,对于那些善待自己的人,我们常常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去给予回报,对于那些恶待我们的人,我们常常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去报复。在这样的一些动机下,不太平等的分配被拒绝正常的。
目前现代博弈论实际上已存在两种方**,这种基于心理、行为的观点来解释所观察到的现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