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在“囚徒困境”中,如果两个嫌疑犯相互“串供”,这个名词在经济学上要文雅一些,称之为“合作”,就能达成最好的结果;或者换个角度,当他们首先替对方着想时,也能获得最短时间的监禁。这时,问题就变得深刻了:每个人的利己行为,导致的最终结局却是对所有人都不利,只有合作,才能使得大家获得最多的利益,形成“双赢局面”。
“囚徒困境”既是一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又是一个经典的经济学博弈论。警察抓获了两个重要的嫌疑犯,却只掌握了很少的证据,如果就此量刑,嫌疑犯将只受到很轻的惩罚。所以,警察就采取了这样一个办法。将两人隔离,然后分别对每个人说:
(1)如果你认罪,而你的同伙沉默,那么他将被判10年监禁,而你将马上获得自由。
(2)反过来,如果你的同伙认罪,而你保持沉默,那你将被判10年,他将自由。
(3)如果你们两个人都认罪,每人都将被判5年监禁。
(4)如果你们两个人都沉默,你们每个人只会坐1年牢(因为警察证据不足)。
稍加分析,我们会发现,每个嫌疑犯可能面临的监禁分别是10年、5年、1年和O年。从他们的角度来说,当然希望避开10年的漫漫铁窗生涯,马上自由。但是,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每个人最终的刑期并不是由他自己决定的,而是两个人一起做出选择后的结果,即需要两人共同来达成。读者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设身处地,将自己置于嫌疑犯的角度去考虑,就会发现其中有许多奥妙,甚至还能体会到有关人性的问题。
当然,经济学家更关心的是其中的“博弈论”原理。一般地,经济学理论认为,市场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过,做生意的人都不是傻子,你希望利益最大化,我也肯定如此。假设我是其中的A嫌疑犯,当然希望自己“坦白从宽”,而B“抗拒从严”,可是多年的“社会经验”告诉我,B肯定也会这么想。退而求其次,只坐1年监禁也不错,前提是两个人都得沉默,但是那样做我将冒极大的风险(因为B可能会招供)。思来想去,决定自己还是招供,这样避开了10年牢狱,最多也就是坐5年,而对双方都有利的1年刑期就不作指望了。
“两人同坐5年牢”的结果,就这样出现了。
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囚徒困境”显然不是一个最佳的结果。然而,它竟然是符合西方经济学理论的。被誉为经济学圣人的亚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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