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出悦耳的声音之后,大胡子将自己杯中那鲜血一般红艳的酒一饮而尽,而绅士只是轻轻的抿了一口。
“好酒!好酒!不愧是最纯正的波尔多红酒!”
大胡子啧啧的称赞到。
“我说船长先生,我们应该还有十几个小时才到雅典吧!酒虽香,但不能误了我们的正事!”
绅士那不冷不热的语气显然让大胡子船长很是不爽,但不爽归不爽,眼前这个下巴刮得干干净净的家伙可是自己的大财主。
想到这里,大胡子不由得哈哈一笑。
“芬格先生,您就放一百个心吧!在开罗有谁不知道我约翰.怀特和这艘能跟**赛跑的船!您知道海军为什么不征用我的船做运兵船吗?就是因为我的船实在太快了,快得足以将整个舰队抛在后头!”
“是吗?”
绅士嘴角闪过一丝颇有意味的笑。
这艘船快是快,就是容量实在太小,除了自己这样需要运载贵重货物的顾客,有谁会花大价钱雇一艘只能装几千吨货物的船横渡地中海?
“反正只有等人和货都安全抵达雅典我才会付剩下的钱!”
绅士将酒杯举到与目齐平的位置,好让阳光穿过这红色的液体折射到自己眼睛里。
红色不仅是鲜血和酒才有的颜色,晶莹剔透也不是玻璃独有的品质,在这个房间里的保险柜里,一串由红色和晶体状宝石组成的饰品拥有千万倍于这瓶红酒的价值,那也是他个人乃至整个家芬格族最引以为豪的收藏。
在百多年前,只有在非常重要的庆典上,整个印度最尊贵的女人才有资格将它佩戴在自己美丽的脖子上。
“那是当然!”
大胡子船长毫不在乎的从桌上抓起那瓶贴着法文标签的红酒,边往自己的杯子里倒酒边自信满满的说道:“曾经横行地中海的海盗一百年前就销声匿迹了,我想除了那些该死的德国人和土耳其人之外,没有谁敢于冒犯我们大英帝国的轮船吧!就算戈本号来了,我们也能把它远远甩在后头!”
“戈本号?哼!”
对于这个名字,绅士显得很不屑一顾,在他眼里那不过是一艘只有逃跑本事的战舰,现在英法舰队主力正云集达达尼尔海峡口,它恐怕连离开伊斯坦布尔出来透气的胆量都没有,哪还敢到这爱琴海来游弋一番。
“不管怎样,小心总不会错!还有,船长先生,我不希望再看到你的人冒冒失失跑到我的房门口来。要是出了什么问题,我可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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