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的,他住的也肯定是上等的客店呀。跟着车痕去,准没错。
马车早就没影了。因为没有下雨,车辙并不深。太阳再往下落一些,就不易看得见车痕了。胖子加快了脚步。又走了几公里路,天就彻底黑下来了。不过正好,胖子已经能够看到灯火了。
有句话叫“望山跑死马”。就是我们平日里抬头看一看,随处可见哪哪哪有一座山,看起来离我们不远,好像走几步就能到,实际上却是,累死了一匹马,也未必能跑到那山的山脚下。
胖子看到灯光,可是走到腿都酸了,大汗淋漓,都还没到达。等他接近的时候,灯光都灭了。
他见到的那一片灯光,其实是“集”。
很多人说“集”相当于市场,这是个误会。集跟现在的市场有本质的区别。市场它就是去买菜的,集可不一样,集市本身就是由居民区和茶肆酒楼以及各类商铺组合成的,吃、喝、玩、睡都可以,功能很齐全,以现在的观点来看,集市应相当于商业区。
宋朝的夜市很热闹,基本上可以说是开创了吃夜宵的先河。一般来说,十二点就算是三更半夜的年代,人们**点就该入睡了,但是宋朝的有钱人**点的时候才刚出门,到夜市吃喝玩乐。
不过,别说那会儿,就是放在现代,也不是每个店铺都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买卖做得差不多,东西都卖空了,
就该打烊了。胖子到集市的时候,店家大都熄灯打烊了。
这会儿还亮着灯的,无非就三类买卖酒肆、青楼和赌坊。就是我们的酒吧、赌场和正规不剪头的粉灯小发廊,你看看,不管几百年还是几千年过去了,我们耍的还是这些东西,果真是江山易改人性难移,吃喝嫖赌的嗜好从未在任何一个朝代中断过。
胖子到了这儿,人家该关门也都关门睡觉了,就剩这几家亮着灯的。赌钱什么的,胖子也不会,到酒肆里喝几碗酒歇一歇倒是不错的。可是……摸摸口袋,没有钱!何止是没有钱,他穿着这个长裙改成的裤子,连口袋都没有!
这下彻底慌了,腿也没力了,顺着墙边就瘫坐下去,自己抱着头发愁最重要的一点,竟然被我给忽略了!天啊噜~身无分文,我到这儿来干嘛?
打鼻子一闻,哎呀,屋里这个浓酒飘香呐……自个咽唾沫,扇自己耳光。实在不行我就……像以前一样,蹭吃蹭喝去?
又饥又渴,还特么的没钱!不蹭吃蹭喝,还能怎么办?不打紧,这事儿胖子有经验,没遇见剑哥之前,他就是这样活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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