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倾向,其中部分演绎内容,隐隐透着“挣脱神权束缚、主张人本自主”的意味。
这场抓捕的功过是非,众说纷纭。
有人为他们鸣冤,觉得不过是几句随心的演绎,何至于扣上“异端”的帽子;也有人觉得裁决所并无过错,毕竟在这个宗教凌驾于国体之上的国度,有些底线碰不得。
那些被指为“反宗教”的内容,本身并非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平日里即便有人隐晦提及,教会也多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深究。
可一旦教会决意追究,那些模糊的、可解读的字句,便会被无限放大。
你不说,便可相安无事;你说了,教会既能当作无关紧要的戏言,也能视作大逆不道的异端言论,将你定罪逮捕,全凭他们的心意。
而莉歌塔在其中,可以说是被波及的无辜。
因为她的演出只是例行表演,所有的唱词内容,都是主办团队给的。
根据晚灯港裁决所的卷宗记录,莉歌塔申请多次复议,但都没有得到通过。
后来,所有那场演出的团队都被打入了牢狱。
再后来,根据卷宗记录。
两天后,裁决所给出的惩罚判断。
那场演出被逮捕人员被分为三档惩罚,主办者被处以重罪绞刑。
而所有主唱、主演、包含登台人员,则被处于中罪。
剩余的后台人员,则是轻罪。
而莉歌塔因为登台演绎过,被判处了中罪。
重罪不用说,死路一条。
而中罪并不代表就能活,要看你能不能撑下去。
中罪被分为五类,分别是拉肢刑、火靴刑、穿刺刑、轮刑、灼身刑……每一个刑罚其实都有死亡的概率,只是相比重罪的死亡率要小很多。
莉歌塔被判为火靴刑,需要双脚踩入烧红的铁靴之中,并行走一公里,才算是度过刑罚。
这个刑罚听上去已经很残酷了,但其实是中罪刑罚里最轻的了。
拉肢刑会让人近乎变为人柱,穿刺刑用的是脏污之刺,轮刑则是用铁轮碾压碎骨,灼身几乎和火刑没什么区别,只是烧的时间短一些罢了。
所有登台者,只有莉歌塔被判处这个刑罚,由此也可以看出,裁决所其实也考虑到她的不知情,所以没有下死手彻底废了莉歌塔。
而当时执行这个刑罚的教士,正是史恩教士。
考虑到莉歌塔的名人身份,为了不造成更大的影响,史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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