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
“呃……”
一个肌肉鼓鼓的汉子不敢置信的软倒在地,他的脖子上有着一枚巴掌长的飞刀,鲜血淋漓。
萧凡带着未凉和狂女,已经在茂林的丛林中走了整整三天。
柯秋莎岛百分之七十都是被丛林给覆盖,就如同亚马逊一般,丛林中危险遍布,除了人之外,还有着各种毒蛇猛兽出没,特别是一些毒虫,更是让人防不胜防,多亏了姆莎给了萧凡一些奇怪的药粉,三人涂在身上,才没有受到任何毒虫的攻击。
在这三天里,萧凡三人进行了超过两百公里,速度非常的快。
萧凡本身就是魂组特工出生,没少参与过丛林之战,并且手无寸铁的被扔在丛林里长达两个月,对丛林非常熟悉。
狂女也是一样,凤凰连的女特种兵们,在丛林里简直就是女修罗,曾经有一个毒枭集团妄图越过华夏边境,人数超过五百,而凤凰连的女特种兵只出动了两个小队,共计二十四人,历时一个月,全歼毒枭,一人未损。
这份赫赫战功连三大军界兵种都有所耳闻。
至于未凉,虽然不曾当过兵,但是身为曾经的国际杀手榜排名三十二的杀手,他的身手何等厉害?
丛林里最适合偷袭与暗杀,杀手们最喜欢的除了黑夜之外就是丛林,未凉对丛林的熟悉自然也是非同寻常。
一路上三人遇到了八个团队,无一例外都主动朝三人出手,同样无一例外,全部被灭。
这被萧凡一飞刀穿透脖子的汉子,还是个修行者,实力大约后天三重武者的样子,但是遇到萧凡,实在是踢了铁板,活该他倒霉。
贪婪之心人人都有,在这丛林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被凸显得淋漓尽致,不杀人就被人杀。
任何两个团队或者个人的遭遇,绝大部分都是爆发战斗,彼此忌惮,互相别过的可能性,非常的少。
因为都会想对方兜里是否有什么好东西,想要拿过来看一看,不看不舒服斯基。
“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三分钟之后继续上路。”萧凡拍了拍手,从大汉的脖子上将飞刀拔出,带出飞溅的鲜血,却没有沾染到萧凡分毫。
从华夏出来的时候,萧凡带的飞刀不多,而且这些飞刀是魂组曾经专门为萧凡所做的,一直是萧凡压箱底的东西,当然不会随便浪费。
未凉跟狂女都已经非常有经验,只用了一分钟,就在十多具尸体身上搜出了一些贵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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