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潜逃他乡,是也不是?”周志伟有气无力地道:“是。”卫春大喜,让书吏记录在案,按照张虹雷的问话写成供词丢给周志伟画押。
卫春得了供词,速令差役持信牌传来周志伟以前的手下兄弟数人,取得周志伟时常唉声叹气,大骂十二兄弟,诅咒段仕早死等证词。又让衙役从周志伟家搜来菜刀、木棍、铁棒等作案工具,其中木棍与死者身上伤痕大致吻合。卫春见人证物证齐全,心中开怀大喜,遂下判词道:
凶徒周志伟,为恶高县,与段仕、王乐、王高、金元嗣、宗雷、元义、林志烈、赵义、赵礼、陈胜、杨灵祐、江胜等十二兄弟有隙,双方逞强,各聚恶棍,备凶器,弄戟舞戈闹街坊,斗狠厮杀扰乡邻。凶徒自然绝义,刀剑更是无情。周志伟双腿被废,遂对段仕等人怀恨在心,素思报复,常怀杀心。某日花银二百两雇得江湖豪强‘疤子’,趁段仕等十二人大年三十观音寺进香时劫杀,主凶畏惧王法,狼狈逃匿,本县已布天罗,张网以待。主谋周志伟伏法就擒,供认不讳,依律判斩。
卫春结下此案,写好碟文,交由驿承,命次日一早加急送往宜宾府。按照大明律法,此等重案,需要层层上报刑部,先由刑部复查,再送大理寺审核,最后由司礼监太监呈送皇上朱批,一旦朱批通过,那就只等秋后处斩了。此案一结,卫春心中的石块终于落下了,回到内宅,长长嘘了口气,懒懒地躺在椅子上,轻松地哼起小曲来。
一曲未了,内宅门子来报:“大人,主薄大人呈来公文一份,是四川承宣布政司下发来的。”卫春挥挥手道:“放在一边,本官今日疲乏,明日再议。”门子放下公文走了,卫春打了个哈欠,躺在椅子上昏昏中进入了梦乡。
一觉醒来时已是深夜,卫春叫来仆人打了热水洗脸洗脚,又让厨子炒了几个菜,一个人自斟自饮吃了起来。眼看快过了丑时,卫春酒足饭饱,放下筷子,打了个嗝,站起来活动活动了一会,忽然看见桌上放有一份公文,顺手拿起打开一看,原来是四川承宣布政司发来缉拿本县洪家村村民洪世安的告示,其文曰:
高县洪家村刁民洪世安,应征辽东戌边,享用朝廷俸禄,兵部遣往少林练兵,中途潜逃,特令高县缉捕归案,以律法处,亲属连坐。
“此等小事,何足挂齿,明日让王捕头带几个人到洪家村走一遭就是。”卫春丢下公文,径回内堂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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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卫春将公文交于王恂阳,王恂阳带着六个捕快慢腾腾的来到洪家村,先找里长拉了一会家常,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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