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称得上艰难的时刻,等到下一次也就不会算得上什么了。
在洛阳城外,大道上,也有一个人,向着洛阳城一步一步的缓缓行走。他戴着一个斗笠,斗笠略显得陈旧,不过依旧遮挡住了从天空照射下来的阳光,并遮挡住了他的面容。
他的脚步不快不慢,每一步都似丈量过一般,跨越了在常人眼中需要两步去行走的距离。这一切都因为他的身形挺拔,远远的比周围的人高上一大截,站在行走的人流当中,如同鹤立鸡群一般引人注目。
在他的背上,还背负着一枝长枪,这枝长枪背在他的背上,竟是比他还要多出了半个头来。更加显眼的是枪头处还有一些锈迹,似乎是因为长久的时间经过,让枪头都生了铁锈。
这一点,让周围的人都有一点怀疑他是银枪蜡杆子。任一个会用枪的人,怎么也不至于让手中的长枪生锈,只有不用长枪,且长久没有触碰过对于武器不爱惜的人才会有让长枪枪头生锈。
与那些不懂行的人不同,一些人的目光在扫过枪头的时候,眼瞳都向内缩了缩。有些人看不出来,可他们却是看得出,那类似于铁锈的锈迹,实际上是血液凝固之后,没有及时清理的痕迹。
铁锈与血液的颜色是差不了多少的,尤其在血液凝固之后,不仔细的去分辨,你也根本分辨不出来那是血液干涸之后的印记。并且,枪头的血锈,不只是杀了一个,几个人所遗留的鲜血,而是很多人,不然不会留下这么明显的痕迹。
“洛阳啊。”男子停在距离城墙不远处的地方,用手抬了抬斗笠,露出一张清秀却不失坚毅的脸庞。他看了看城门上方,在石上纹刻的洛阳城三字,心中微有一些感叹。
他曾经来过洛阳城,那时候报国无门,最后权当成了一场游历,他又回到了故乡。原本回乡之后,经历了一场厮杀,一场变故,他最后得到了同乡的来信,准备再次远行。却又有另一个人的来信,一封他不能够拒绝的来信,让他重新带着背上的这一枝长枪,辞别了老母亲,来到了洛阳城。
“老板,给我来一壶茶。”云霆走进了靠近城门处的一处茶馆,挑了一张最靠外的桌子坐了下来。
“好叻!”正在柜台处无事可做的老板,应了一声,对着那正准备去招呼客人的小二摆摆手,走出了柜台。
很快,老板提着茶壶,走到了云霆的桌前。他放下了茶壶,又帮云霆倒了一杯茶,却没有立即走开,而是依旧站着。
“我嘱咐你帮我留意的人到了么?”云霆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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