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检署的起诉材料没有必要在看下去了…
李晨将一摞的材料重新放回文件袋内,随后推回原位,取被告人的口供。
这就看完了?
李玟洁对于李晨的表现有些不太理解。
这么大一摞材料,当初审判院的院长在指派她为审理法官的时候,可是加班加点的进行阅卷,一个字都不敢漏掉。
“我想申请看一下事发时酒吧的录像。”
又是简单的翻了几页,李晨将被告的口供推回原位,抬起来看着对面的法官开口说道。
“口供和资料不需要在看了?”
听到这里,李玟洁有些不太相信的看着他。
“再来的时候,委托人已经和我简单讲述过事情的经过,事情其实也知道的差不多了。”
李晨看着对面的法官露出微笑。
之所以再来申请阅卷,只不过是想要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测,看看委托人说的真实情况存在多少的误差。
而至于双方朋友的证词,看多了只会影响对自己的判断,索性不看。
根据酒吧的视频加上被告人的口供,也可以将场景完全模拟出来。
“行吧,你等一下,我让人给伱拿过来。”
李玟洁闻言站起身来,随后走出会议室。
十分钟,李玟洁抱着电脑走了过来:“酒吧的录像还有武协的审讯录像,都在这个文件夹里。”
李晨见状站起身来接过电脑:“谢谢。”
做回位置上,将电脑放在自己面前,点击播放按钮。
整个完整画面再次浮现:
被告人和几个朋友再酒吧喝酒,被害人这时候走了过来。
一个男人想要拉住他,被被害人却无视劝阻向被告人扔了一个东西。
李晨将视频暂停,用笔记本将这一行为记录了下来:
寻衅滋事。
被害人无理由袭击被告人,是矛盾激发的主要因素,而被告人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没有采取正确合理的手段,虽然有错却被朋友阻拦制止,不能被再作为矛盾的激发点。
单方面的动手另一方虽做出还回动作,但却没有动手,也不能被理解为故意挑衅。
继续播放视频:
被告人经过朋友的劝阻也冷静了下来,被害者却做出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动作。
视频看到最后,李晨继续写笔记:
而被告者一而再再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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