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两帮人对峙的时候突然出来两个毫无眼力的人,于是开始乱撒气。不过这样也好,方小刀他们倒是立刻就吃到了现成的饭菜。
何悦兰和小莺两个人走了下来,立刻吸引了一众男性的目光。她们没有被喝问,更加没有为难。立刻让孙彦和方小刀觉得,还是女人在男人心目中比较重要。两伙人之中,只有一个女人,而且背对着方小刀,和一个年轻人靠的很近。而且,他们真的在吃饭,这很难得。
何悦兰和小莺显然还没有弄清楚方小刀和孙彦到底在搞什么鬼,也没有多少惧怕。坐下来之后,小莺好奇道:“咦,方大哥,你今日怎么不喝酒了,难道是没钱了?”
方小刀还真的不可能没钱,他包裹里面的金子小莺是见过的,足够他逍遥很久。这钱,当然不是方小刀本来就有的,而是那个留了方小刀三年的人送的,不然他可能会连一个铜板都拿不出来。
方小刀道:“我倒是想喝酒,但是酒到了桌上,就会有另一个馋酒的家伙喝几口。他喝几口不打紧,可有人却要埋怨我害他喝酒了。”
孙彦道:“你不用含沙射影,今天你要喝就喝,我要是碰酒,我倒着走路给你看。”
方小刀玩味了一会,觉得孙彦倒着走路一定很有趣,于是旁若无人道:“店家,拿两坛好酒来。”
关于总有人喝酒的时候不叫酒的名字却只说让店家上好酒这件事,并不是一个两个人在这样做。而这样做,一来说明这个喝酒的人不挑酒的种类,可能黄酒,烧酒,米酒都可以。二来,这么要酒也说明这个人真的想喝好酒,而且不差钱;因为,老板听到好酒这两个字,就算不挑最贵的,也绝不会把便宜酒卖给他。这个叫法以前方小刀没有,但是自从有钱之后,他就学会了这种不差钱而且很随缘的叫法。
等酒送了上来,方小刀打开坛子,用桌上的碗舀出来一碗道:“店家也真实诚,说两坛就两坛,也不看坛子多大。”
孙彦冷眼旁观,看了看酒坛子笑道:“喝呀,我看着你喝,买回来的酒,就应该一滴不剩。”
方小刀仰起脖子痛饮一碗酒道:“哇,好酒啊,我有点醉。”说完,好像脚跟不稳似的摇摇晃晃,被小莺拉着衣袖拉到了凳子上,引得那两帮人一阵大笑。
孙彦自然闻得出来陈酿的味道,而且一定够烈。像他这样的人,本来就该喜欢烈酒的。不是武林中的浪子非要喝烈酒装豪杰,而是流浪的人经历了一些折磨之后,就会喜欢令人麻木的烈酒。而烈酒喝得多了,自然就会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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