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去了西南。一时间,殷晟颜面尽失,纵然还能骄傲的抬起头举刀,却再也没有办法去慨然的去论什么儿女私情。
其实,未婚妻被人拐走,殷晟绝不是什么最后一刻才知道的。如果真的是最后一刻才知道,而且真的能被称作是拐走,殷晟一定会提着单刀千里被月,追到西南和白云逍决战。但是,这件事的最终结果是他心服口服,以一场所谓的“祝合酒”结束了生平第一次灼情爱恋。
白云逍主动找了殷晟,而且没有带兵器,也没有一点应战的样子。他只是带了问心无愧和任人宰割,征服了自认为比白云逍更爱吴蔷的殷晟。这本来是一场情爱的争斗,无关武功声望。
白云逍的态度有两点,第一,他比殷晟更爱吴蔷,在情上面问心无愧。第二,他要带走吴蔷,任由殷晟宰割。他的态度很清楚,他明白自己要做的事情会让殷晟颜面尽失,而且私奔本来就不是一件体面的事情。但是如果要让他不这么做,那只有杀了他。
于是殷晟明白了,从一开始他就输了。他出手晚于白云逍不是输在武功,而是输在爱意的厚度。当时白云逍也是存了和殷晟一样的心思,但是他眼见危险立刻扑上去以自己的身体挡住。而殷晟,却是算好了救人的办法,从容不迫得赶了过去。如果不是急切而慌乱,以白云逍的武功何至于受伤。这并不是说明殷晟想看佳人时间更久一点就更爱她,而是说明他不够急切,还有心思算计最好的救人方法。
殷晟在醒悟之后变成了一块石头,一块笑着的石头。因为他的笑很生硬,就像斧凿出来的刻印。而他的心里,也像是石头一样,并非无情,而是冰凉。殷晟主动提出的酒局,因为他知道,这可能是最后一次能够见到吴蔷了。
在那一场“祝合酒”上,殷晟喝了很多“无味酒”。真的是“无味”,而不是“苦”。因为苦是要一个人的舌头去品尝的,而他的已经被冰凉的那颗心弄得麻木了。一个麻木的人,也只能喝“无味酒”了。
殷晟在临别之际,拉住了白云逍的手,然后拉着那只手,让他抓住吴蔷的手。语重心长道:“以后,你们俩要永远得记住我,因为记住我才能不忘记你们能够相携手来得多么不容易。”
其实,他想拉一下吴蔷的手,但是最终只是让白云逍拉住了吴蔷的手。他想让吴蔷不要忘记自己,最终却把自己比做了要拆散他们的恶人。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像一个情圣。情中的圣人,便该像他一样把悲痛笑得开怀,把成全演得洒脱。
打那以后,世间女子似乎再也无人能够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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