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飞向我们。
这叫我跟徒弟不得不在扣动扳机的刹那,就开始向另一个方向跑去。
这多少会失一些准头。不过没关系,没过多久我们就都掌握了诀窍和方法。
我们趴在荆棘或者树后面的地上,对侵略者开出一枪后,就迅速滚向一边。侵略者发现我们而将枪口对着我们,再扣动扳机,是需要几秒的。有这几秒,就足够我们逃生。
我们逃生的方法也很绝妙,一旦躲过他们的子弹,就将换位的动作做得悄无声息,来让他们以为我们被他们的子弹压得不能动弹。这样他们就会被紧紧地吸引着继续向那里走去。
而我们已在另一个方位,找准时机对他们放冷枪。
经过十多个回合的较量,侵略者们就已经知道我们非那些游击队可以比的。
他们不再要将我们歼灭来出气放在第一位,他们也懂得有命才能做一切这个道理。
他们小心翼翼地防备着四面八方,慢慢地向丛林外面退去。
即便我跟徒弟对他们开枪,击毙他们的同类,他们也不肯停下来对我们冲来。只对我们开枪,用密集的子弹来压制我们不能开第二枪。
他们趁着我们没有开第二枪,向前跑去。
我们岂肯放过他们?我跟徒弟改变方法,在不同的地方,交替对他们开枪。
当他们将密集的子弹射向我开枪的方向时,徒弟就在他们的后面开枪,这样他们就不得不分出一部分人去射徒弟开枪的方向。
而我已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又对他们开枪。
我知道这样会将他们逃跑的脚步放缓,我们才有时间将他们一个一个地消灭掉。
令我们没有想到的是,最后他们居然全都不反击了,提着枪向前跑,一直跑,不停留,不回头。即便我们打死他们身边的人,他们非但没有慢一点点,还加快脚步。
他们明白,一出这丛林,我们就拿他们没有办法了。
我与徒弟加快了速度。
但还是让两个侵略者冲出了丛林。
我们追出丛林,对他们开出一枪,他们就倒进了大路边的水田里。
我们回到丛林里,找到那些被我们击毙的侵略者,从他们身上补充到充足的子弹,也换下了他们的好枪——不是我们的枪不好,只是我们的枪开的次数太多,枪膛就磨损松旷,这样的枪很容易卡壳。
而我们每一次开枪,是不能,也不允许卡壳的。
我们背的枪也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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