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点,第一,没有狠人。
作为平定交趾的司令员,张辅对交趾地区了如指掌,对于交趾人吃软不吃硬的特性,进行了行之有效的措施。
具体表现为,平定了四次大的交趾叛乱,将敌人的头颅堆成京观,恐吓想要造反的交趾人。
但是张辅走了以后,新上任的镇守将领不行。
交趾人又开始活跃。叛乱一波接一波,大明不得不连年用兵,耗费巨大。
第二,腐儒误国。
鉴于第一点,交趾开始叛乱,这些腐儒的决定是索性放弃安南。
这样多省心,多大方,多仁义。
典型的崽卖爷田心不疼。
可造成的后果就是,原本自古以来就属于华夏的国土,就始终再也没能回到祖国的怀抱。
而且,这个有名的白眼狼,还成对付美帝对付和牵制天朝的急先锋。
崇祯皇帝死心了,也不想在朝堂上被这样的事情纠缠个没完,这是极为耗损时间和精力的错误。
陈继鼎他们在这样的事情搅闹个没完,完全就是为了沽名钓誉。
崇祯皇帝不能再忍受了,决定成全他的小要求,求仁得仁。
“来人,把他们全部带到午门廷杖三十。”
“我自己走!”
陈继鼎挥手阻止前来架他行刑的锦衣力士,昂首挺胸仿佛英雄一般,以大无畏的精神率先出殿。
其他附议的朝臣也皆如此。
在大明,民间士子骂朝廷是一种身份象征。
甭管对错,敢骂,便是真名士。你要是没骂过朝廷,出门都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而朝臣要出名,就是廷杖,屁股被打几下,立马成名。
看着很有气节是吧?
可惜螨清入关后,除了少量殉国以外,其他都不骂了,改喊主子圣明了,而且叫的超级顺口。
监刑太监小德子抬首偷眼崇祯皇帝,见他微眯着双眸,负手而立,三分狂傲、七分生气,立马心头一颤,小跑出去。
一次廷杖十余朝臣,尚属崇祯年间第一次。
都查院御史下跪为陈继鼎他们求情,但崇祯皇帝毫不理睬。
午门外,监刑太监小德子靴尖向里一敛,锦衣力士心有灵犀用大木棍拼命打陈继鼎。
廷杖不到十下的时候,陈继鼎就连呼救的力气都没有了。廷杖到了二十下,陈继鼎就一命呜呼。
然后他的尸体被锦衣卫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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