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的较量之中,他处于被动状态。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任何人都怕不要命的人。相比之下,纪闫鑫既是那个光脚的,又是那个不要命的;而顾远山,则是那个穿着鞋,把生命看得无比重要的人。
没错,纪闫鑫的命是捡回来的,完全不在乎生死;可他顾远山不是,他贪生怕死;就这一点,顾远山就注定输了。
顾远山不是傻子,深知与纪闫鑫之间,虽是对手,某些时候,也不得不同仇敌忾,他不可能,也没有那样的勇气,把纪闫鑫再次推上断头台,因为,那样,等于是同归于尽。
久走夜路必撞鬼,人在河边走,哪儿能不湿脚。尽管,顾远山不清楚,纪闫鑫究竟掌握了他多少见不得光的证据;但他也清楚,这么多年来,纪闫鑫一直没有闲着,他不拉他下马,实则也是在保护自己。
在顾远山的心中,纪闫鑫绝非普通人,无论从哪个方面出手,都阻碍重重,动他动不了,喂他喂不家,这是他一直以来最为头痛的事情。
原本,顾远山将对付纪闫鑫的重任交给了简冰,岂料,以失败而告终,他不得不承认,老大就是老大,跟班就是跟班。
在听到简冰汇报,说纪闫鑫单枪匹马闯入他的府邸,却在重围之下脱逃之后,顾远山倒抽了一口冷气,感叹:纪闫鑫是铁甲附身的鬼,而非人!猫有九条命,而他胜于猫!
如今,顾远山真的不知道,谁才能成为纪闫鑫的克星。顾远山认真的思索过,觉得能够与纪闫鑫抗衡的人,非齐云莫属,可,要怎样才能收服齐云,为己所用?让他与纪闫鑫反目,成为见面就红眼,想要除之而后快的仇人?
思考了很长时间,顾远山认为唯有借用齐宏做文章,制造事端,以挑唆齐云和纪闫鑫之间的关系。可是,这件事,并非那么容易,得从长计议,不能一举成功,便不能轻举妄动。
顾远山不断的告诫自己:没有十足的把握,绝不能舍友为敌,以目前的形式,纪闫鑫是不会主动攻击的,我也不可能成为那个撕破脸皮的人,那么,唯有周旋下去,哪怕,这个周旋的过程令人抓狂,我也必须坚持下去!
……
顾远山前去赴纪闫鑫之约的时候,只身前往,他不能让身边其他人知道,他们之间特殊的关系。
发生了诸多事情之后,顾远山越发谨小慎微,觉得官场上,没有可靠的人;即便是身边的那些下属,一个个,平日里百般献媚,言听计从;其实,都虎视眈眈,犹如豺狼虎豹,随时随地都保持着敏锐的嗅觉,高度的攻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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