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上党,便到了冀州魏郡。
山还是那座山,延绵环绕,水还是那样的清澈,奔流不息。青翠的丛林中,点缀着红枫许许,天上,不时的飘过几片枯叶,秋凉已渐重,旅人也该多备几件衣物了。
日渐荒废的官道上,刘封与赵云一主一仆不紧不慢的往前赶着,并不急着赶路,却仿佛是在游山玩水一般。赵云身着一身光鲜锦秀劲服,骑着一匹大宛宝马,马上横着一把宝剑,挂着一架铁胎弓,还有两壶箭矢,这次并没把将他的钉钩亮银枪带来,看他那样子,只像着一个游学归来的世家子弟,而不是沙场上斩将夺旗的大将。
刘封则更简薄一些,一身淡灰劲服,马上挂着一杆梅花枪,腰悬一口宝剑,甚是古朴,也挂着一架铁胎弓,型号却比赵云的小了许多,倒是有五壶箭矢,他的马虽较赵云的坐骑差上不少,却也是中原难得的良驹了。
这一次,他的身份是赵云的书僮。赵云化名赵琼,字叔宝,常山真定了,刘封则化名为赵匡,字元胤。不过呢,以他现在就一书僮的身份,估计也没有人会有兴趣问他字什么,给自己取个字纯是自己高兴罢了。
别说,赵云身长八尺,身材魁梧结实,剑眉寒星玉面薄唇姿容雄伟,更兼温文典雅待人彬彬有礼,往大街上一摆,满大街的怀春少女都直接把身高还不足七尺的小孩子刘封给忽略了。换身衣裳,说赵云是刘封的主人,还真像那么一回事,试想,有哪个女的会在身边给自己要个比自己还要漂亮的侍女来找不自在呢,男人其实也是这么一回事。
当然了,两人在具体举止礼仪上面也不必太过讲究,搞得真像那么一回事似的,一则办事不方便,二则赵云也不自在。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刘封这个做“仆人”的还得恃宠而骄一点,没事抢在赵云前面说话,表表态度。而赵云这个做“主人”的,则要大度自信,必要时还得目中无人一点,让刘封这个做仆人的出来周旋就行了。事实上,这种事赵云也不怎么干得来,毕竟他跟随童渊在深山修习了十年,都有些不见天日了。
远远的看着一家小店座落在官道旁,风幡招扬,似着有几分人气。刘封打马紧了几步,笑道:“公子,是不是可以歇会再走?”
赵云有些窘迫,虽然走了几天,却显然还不太适应这个身份逆转,看了一会,摇了摇头道:“这条道已经半荒废了,左近都是匪盗,还有人在这里开店,怕是有诈。”
这一路上,两人已经打发了不少不自量力的家伙,眼看着,再过两天就可以到达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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