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心来:“好!就那个地方。”
两万块人民币,对现在的我真的不是什么大数目。对她来说也是,死人需要的只是冥币罢了。
趁灵还在睡觉,我准备了一把大号的榔头和切割刀,放进一个大黑色背包里,再去超买了几大袋子洗衣粉。超市的小姑娘一如既往地对我微笑,我也礼貌地和她打招呼,然后拎着购物的战利品跑去了公园。
公园其实很大,在它深处有个公共厕所,偶尔来光顾的人却不知道讲卫生,蹲厕里糊满了风干的粪便,洗手池布满了灰尘,模糊不清的镜子上竟然有抹上去的粪便,因为天长日久,已经看不出粪便原本的颜色,无论什么样的粪便最后都会统一成暗褐色。“谁他妈这么变态!”我忍不住骂那个往镜子上抹大便的人。
我花了一天的时间打扫,直到它崭新如初建。我试了试厕所的灯,居然还可以打开,我像中了彩票一样,在焕然一新的厕所地板上躺下,肆无忌惮地大声唱歌。
型男突然冲了进来,他嘴里叼着一只半大的野猫,那野猫还没死,发出细微的哀嚎。我忽然觉得忙活了一天,有些饿了。
“嗨!宝贝!”
我爱怜地抚摸着型男耸立的鬃毛,用手握住流浪猫的后退拉了拉,型男很慷慨地松了口,我用刀插进猫的脖子,旋转刀刃,猫的头在一阵颤抖中被割了下来,我丢给型男,它咬住用力咀嚼起来,发出嘎嘣嘎嘣的声音。我抓住猫的两条腿,把它撕至脖子处,我的舌尖凑上去细细品尝鲜活的猫血,他妈滴太棒了!我用力把猫腿上的皮撕开,露出粘稠血丝的嫩肉,我贪婪地咬上去,猫的骨头有点硬,但我不愿意输给型男,反复咀嚼后,我把一整根猫腿吃了下去。生肉的美味不是任何烹调可以比拟的,我和型男满意地停下来的时候,地上只剩下一滩皮毛。型男舔舐着地上的残血,我用胳膊抱住它的脖子,就像好哥们儿那样,我对它说:“想不想换换口味?”
今天我的心情特别好,晚上回到家和灵好几次。灵也讶异我的勇猛。我想大概是吃生肉的关系吧。
又过了一天,我在公园附近晃悠,这里人烟稀少,居民区离这里较远,除了傍晚那会儿,基本不会有人来,公园要想繁闹起来,得等若干年后盖楼计划规划到这里吧?我发现我真的像猛兽一样喜欢单独待着了。明天下午就要实施我心中演练了若干遍的行动了,我有点儿紧张,但更多的是兴奋。我不再是以前的自己,我仿佛有巨大的力量,将横在面前的一切阻碍撕得粉碎。
新买的手机忽然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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