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男人的手,给这个男人的手一个粉色的吻!
为什么傅北琛明明是一个男孩子,手却长得那样好看,手指修长,骨骼奇特,连舀小米粥的动作都如此优雅。
初夏的心被触动到了,这个男人从头到脚,都那么的完美,初夏为什么会遇到了这样的男人呢?
初夏甚至觉得,当天在咖啡厅里撞到傅北琛,绝对就是老天给她开了光,简直就是太幸福了!
初夏的心里被阳光照的暖和和的,安静的吃完粥,周姨做的早饭实在是太美味了,初夏一次喝了两碗。
“吃饱了,抓紧去换衣服,我送你去上班!”男人的声音不再冰冷,却变成了一种暖烘烘的味道,仿佛是因为吃了这一顿早餐,这个男人一时之间有了温暖的气息。
什么,初夏不会是耳朵听错了吧?这一次太阳从西边出来吗?这个男人竟然会送自己去上班,难道他不用去傅氏集团工作了,初夏两眼发蒙的盯着傅北琛。
“老婆,还需要我再说一遍吗?还不快去换衣服!”这个男人催促着,今天这男人是又要给自己放假了吗,初夏连忙点头,匆匆跑去二楼换衣服。
初夏挑了一件米色毛衣,外面穿了一件羊绒大衣,脚下穿了一双亮色的靴子,女人今天的心情非常好,难得傅北琛今天发神经去送自己上班,初夏挑了一套亮眼的衣服,初夏这些衣服都是傅北琛给她挑的。
傅北琛专门根据初夏的身材选的,直接送到了云顶庄园,初夏买衣服根本不用自己考虑,这个男人有的时候还是蛮心细的,初夏很受用。
走出别墅,傅北琛已经热好了车,初夏坐上副驾驶,男人发动了车子,直接往初晨陶艺坊的方向开去。
自从那一次匆匆的从初晨陶艺坊走之后,傅北琛还没有认真的看过陶艺坊的布局呢?
傅北琛停好了这辆路虎车,和初夏一起下车,往陶艺坊的方向走去。
秋天的早晨,阳光慵懒,傅北琛身上米色的风衣到了小腿肚子处,白色的毛线毛衣,搭配着围巾,一副完美无缺的样子。
初夏围着男人给她挑选好的黄色围巾,感受到一种秋日的暖意,两个人肩并肩的走在秦皇河畔的商业风情街上,感觉就像偶像剧中的男女主角,有一种般配的视觉感,连衣服都那么都登对!
因为怕初夏冷,傅北琛身子靠近女人,一手搂住了女人的腰,好像生怕这个女人走掉一样,这个男人进入秋天之后,表情不再那么的冷漠,反而变得温暖了不少,初夏享受这个男人的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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