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主要掌管立法和审判两大职能,立法功能,自然不必多说。完颜康提出法院的职能,与后世大体相似,主要分民事和刑事两部分,在这个时代,民事案件其实不多,刑事案件的处断,才是法院工作的重心。
对监察院移送的案件和刑部移送普通案件进行审理,是法院的重点工作。完颜康任命公孙玉为首任院长,另设副院长数名,其余人员,有待进一步充实。法院的官职品级,也参照国务院。
监察院作为特殊的侦查机关,掌管监察全国官员的职权,如发现官员有不法者,各级监察院可将其依法免职、抓捕,但不具备审判权。监察院设院长一名,官居一品,副院长五至七名,官居从一品,另有工作人员若干。
监察院院长的人选,完颜康自觉一众手下之中尚无资历和能力都匹配之人,暂时就空了下来,由他本人临时兼任。
国务院作为最高行政机构,只在中枢布置。而监察院和法院,则是逐级设置。地方行政也相应做了修改,设府、州、县三级体制。
监察院的设置,对众人而言倒也不算陌生,不过相当于御史台换了个名号而已。只是在完颜康的设计当中,监察院的权力和人员架构,相比以往,确实是扩充了许多。
法院对这个时代而言,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历朝历代,审案在地方都是县太爷这等父母官的事儿,到了中央,案件则归属刑部统管。法院的设立,算是将地方官员的审判权彻底剥夺,留下的就只有行政权力了。
对于监察院和法院的品级与国务院等同,徐道胜等人起初都有些意见,便是新任法院院长公孙玉,得知自己能够官居一品之时,先是一喜,然后惴惴不安起来。
在完颜康的班底之中,以徐道胜的履历和功绩,官居一品首相之位自然无人会有异议,但公孙玉不过半途加入,也并未立下赫赫功劳,此时此刻要与徐道胜平起平坐,便是他自己也觉得十分不妥。
面对众人疑惑的眼光和公孙玉的推拒,完颜康只说了一句:“若是法院品级不够,如何能独立审判?若是监察院品级不够,如何能监察百官?”
在前世之时,各种口号喊着依法治国,时时呼吁审判独立。然而最高法院院长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的级别,连普通政治局委员都不如。
级别不够,说话自动矮了三分,如何能硬气!
级别不够,天天喊着审判独立,也就是个口号!
所以,在完颜康的构思中,既然要设置法院跟监察院,就得让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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