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都想天天做吧。”【娴墨:残疾姑娘和黑马王子过上了沒羞沒臊的生活……】
阿遥知他会了意,羞得身子向他靠紧,好像离得太近,他就看不见自己了,
常思豪笑了,觉得自己不但是禽兽,而且是只下流的禽兽,
但,禽兽是快乐的,
比江湖上的血雨腥风快乐,比官场上的压榨倾轧快乐,甚至比为理想而奋斗快乐,比为众生而奔走快乐,【娴墨:愈堕落愈快乐,愈自私愈快乐,】
阿遥的脸靠过來的时候,碰到了他由颈侧垂下的细绳,
刚才一直很忘我,竟然沒有感觉到,【娴墨:很忘我……很忘我……】【娴二补:想是小常胸肌很厚实,故两人贴在一起时沒碰着,嗯,嗯,很厚实,一定很厚实……(某人:兀那婆娘,你瞧洒家肚子干绳么,)】
她微微后靠,看到细绳末端深入水下,系着自己缝制的那只锦囊,
轻轻一拉,锦囊露出水面,表皮已泡得干干净净【娴墨:沒有搓洗,胜似搓洗……】,上面的小龙张牙舞爪,好像比自己还开心,
阿遥轻托在手里:“大哥,你一直在身边带着它。”
常思豪:“嗯,这是我的宝物啊,洗澡从來不摘的。”
阿遥幸福地一笑:“只怕里面的符纸都泡烂了。”用指头一捏,感觉里面很硬,这才意识到它的沉并不是因为灌足了水的缘故,
“怎么,用來做钱包了吗。”她拉开绳口,把里面的东西倒出來,【娴墨:心爱之物,当钱包岂不煞风景】
落在掌心的,不是散碎银两,而是一只湿湿的玉佩,
“怎么会。”她的眼睛立刻变直了,盯着这块玉佩,她问道:“这是我家的玉佩,怎么会在你手里。”
常思豪好像被雷劈中了脑袋,当场愣在那里,好半天才反应过味來,道:“你,你说什么,这是你家的。”
阿遥道:“是啊,这玉佩是我家传下來的,爹爹一直带在身边……”
常思豪心脏突突乱跳:“你爹是……”
阿遥道:“我爹名叫程允锋,是,。”“啊。”常思豪感觉自己简直要炸开:“你,你是程家大小姐。”阿遥眼睛未离玉佩,神思陷在某种回忆里,对他异常的反应沒有太注意,喃喃道:“什么大小姐,我家连佣人也请不起,我又算什么小姐了。”
常思豪道:“你爹是程允锋,你怎么不早说。”
阿遥奇怪:“说,对谁说。”
常思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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