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信奉圣父,要不死无葬身之地。
剥开那些口是心非,剥开那些蛊惑人心,剥开那些悲天悯人,剥开教廷一切的一切,只剩下赤裸裸的利益,和肮脏的权利。
利益和权利的驱使下,是赤裸裸的屠戮和无休止的索取。
神圣教廷高喊着圣父的神名,打着正义的名义,挥洒着信仰和无辜的鲜血,最终,只是为了永远成为人族的霸主,为了可以号令大陆,为了让所有人俯首帖耳。
艾伦从不给教廷上缴一枚铜板,也不会传播所谓圣父的光芒,甚至又有了多少偏远小国成为了教廷附属国,他也不在乎,有人愿意用血肉供养你,与我无关。
血蹄部落站在此处,彼岸有一个喝人血吃人肉的怪物。
隔海相望,虽然恐怖,却和自己毫无关系。
艾伦不会跨海而去消灭怪物,哪怕怪物站在远方吞噬血肉,望之可怖,细思恐极。
可是当另一个怪物从风暴中走出,艾伦不得已只好和彼岸的怪物联手。
当然,无论是他还是怪物,都知道,双方最终必有一战。
这个喝人血吃人肉的怪物,在对抗另一个怪物时,不忘了将邪恶的目光看向艾伦,看着看着,令人恶心的触角就伸了过去。
所以艾伦不能再忍了,他要让这个怪物知道,我虽然没你面容可怖,虽然没你体型庞大,虽然没你人人惧怕。
但是我却依旧可以高举利剑,斩你触角,刺你头颅。
可怕的不是大教皇,不是艾伯特,更不是什么异教徒讨伐军团。
最可怕的而是妥协,艾伦怕自己妥协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当无数次的妥协后,血蹄部落里不会在充满任何欢声笑语。
无论奥菲斯和他关系再好,无论有多少个朗宁特信仰动摇,无论血蹄部落打多少次教廷的脸。
艾伦知道,血蹄部落与神圣教廷,早晚会有一战。
所以他现在就要高举利剑去反击,哪怕刺不到怪物的头颅,斩不到它触角,也要让这个怪物知道,不是谁,都会惧怕你。
护教骑士们都是百里挑一的百战老兵,也更是各个军团里的精锐,甚至全都修炼出了斗气。
而斗气的存在,就是为了击败个体战斗力更强的外族,比如比蒙,比如荒原野蛮人。
拥有了斗气后,他们就可以忘记了恐惧,因为他们更加的灵活,五感更加的敏锐,攻击力也更强。
但是血蹄部落让这些护教骑士重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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