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一丝牛粪味,天刚刚亮,城外一些零散的农户已经开始农作。
夜雨抱着慕容倾冉,虽然手臂已经发麻,却仍然坚持着,他们来到一家农院,讨了杯水,农院住着一对中年夫妻,慕容倾冉买了他们的衣服,与夜雨扮作夫妻。
慕容倾冉这等绝色,即便穿上简洁朴素的衣服,也埋没不了她的姿色,看得中年夫妇连连称赞,说慕容倾冉是仙女下凡,又因为她买他们衣服时,出手阔绰,更是对她颇有好感,直说遇到了贵人。
用了些简单的饭菜,虽然中年夫妇总说招待不周,但是慕容倾冉明白,他们已经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给他们吃,不过,在这郊外,能吃到热乎的饭菜,的确是老天厚爱了。
现如今,兵荒马乱,粮草是必备之物,大部分的粮食上交后,都被送往军营,真正留在农户手里的粮食,少得可怜,再加上各地官员贪污,瞒着朝廷私自征收赋税,农户们更是苦不堪言。
告别中年夫妇后,夜雨与慕容倾冉朝南走去,两人当真是风餐露宿,只是偶尔碰到赶着牛车的人,他们使些银子,还能搭个顺风车。
就这样,走了大概五六日的路程,总算到达轩辕的边境,这里没有收到北冥与琳琅战事的影响,所以,很快便进了城。
找了家看上去不错的客栈入住,一顿饱餐后,回了房间。
夜雨打来热水,说是给慕容倾冉泡泡脚,若是平常,她会毫不犹豫的答应,可现在,她竟然百般托词,说她自己洗,不用他洗。
夜雨怎能不疑心,强行脱下慕容倾冉的鞋袜,却看到那一脚的血泡,有的已经破了,可以看到皮下的白肉。
他的心,猛的一颤,深邃的眼眸染上水雾,颤抖的捧起她的玉足,带着一丝哽咽:“为什么不告诉我”?
慕容倾冉只是淡淡一笑,忍着脚底那钻心的疼,安慰夜雨道:“不碍事,只是几个血泡而已,上些药就好了”。
其实,在他们风餐露宿的这五六日里,他曾多次要求抱着慕容倾冉,或者背着她,可都被她拒绝了。
他明白,慕容倾冉是为了不让他辛苦,所以才拒绝的,晚上他抱着她睡,早晨起来后,半个身子都麻痹了,若不是他有着深厚的内力,恐怕这五六日下来,这副身子早已不堪瘫倒呢。
而这些,全被她看在眼里。
看着那一脚底,密密麻麻的血泡,夜雨紧锁眉头,有些恼怒道:“哪里只是几个血泡,这么多,要有多疼啊”。
慕容倾冉猛的被夜雨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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