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的最后一站,自己开枪死在老麦的墓碑前,选择用这种方式结束掉自己年仅二十五岁的生命,关略有些不明白。
昨天下午他接到电话说叶覃自尽,他当时甚至有些恨,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可刚才他在警局看了案发现场的照片,其中有一张是从背后所摄的角度,叶覃独自跪在老麦的墓碑前,右手拿枪,血染红了旁边的草地,而她整个上身都斜靠在老麦的碑身上。
当时夕阳正浓,金色的光从远处的山头斜照而来,那会儿应该还有风,因为叶覃耳边的头发被稍稍吹起了一点,只是看不清她当时的表情。
不过关略却从那张照片上看到了“拥抱”。
“她是靠在老麦怀里走的,就让她留在坪县吧。”
叶覃没有追悼会,也没有丧礼。关略安排人去山上给她买了一块地,就挨在老麦旁边。
碑是新制的,雅岜用毛笔蘸着漆跪在地上描红,另外两名下手从小溪里拧了湿毛巾过来擦老麦碑上溅上去的血。
还真是血债血偿!
“当初我拉老麦来九戎台帮我,他同意了。却要我答应他一个条件!”关略站在碑前,手里捏着烟,“他说帮我可以,不入会,不混帮,永远别让他干手上沾血的事!”
他的声音依旧很凉很淡,也不知道在讲给谁听。
面前下手都在做事,唐惊程也一直没出声。
他却继续,抽着烟,吐出来,哼笑一声:“我做到了,这么多年他只管百里香,那就是个风花雪月的地方,底下也不带人,不带人自然不见血,他手里一直干净……”
关略缓了缓。
墓碑上的血太多了,老麦的照片被染红,有些已经渗进碑面上的字里去,字是老麦的名字——麦博明。
关略眯着眼睛,继续:“可总得有人去干见血的事。当初老爷子在的时候是我,他说我是他袖子里最锋利的一把刀……后来老爷子走了,我上去,叶覃跟着我,她便成了我袖子里的那把刀……”
老麦一再坚持不干见血的事。可所有见血的事都让叶覃干了。
她十六岁进九戎台,混到她那份上的也就她一个,而且还这么年轻。
确实狠,可说到底还是个女人。
“老麦替她死了,她最后却死在老麦坟前,这算一命抵一命?”关略狠狠抽了两口烟,唐惊程感觉他的嗓音有些哑,走过去,苦笑。
“这不算一命抵一命,没有这么算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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