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消防通道,任何想钻空子的人都会发现,这个月收买的那个人,下个月就不能再给他带来利益了。”
言罢,孙连城喊来秘书,给与会者每人发了一份社区公约。
居民公约核心就几条:不得转租,不得多占,不得空置,不得违规装修,不得违规经营,不得破坏公共设施,不得扰乱公共秩序,不得歧视他人,不得侵占公共空间。
违反公约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租金翻倍,第三次取消租赁资格,清退房屋。
如有诬告者,反坐。
公约由全体租户签字确认,不签字代表自愿放弃权利,不予分配住房。
社区还设置了监事会,是这套机制里唯一的常设机构。
九个人:弘毅基金代表三人,光明区政府代表一人。
居民代表五人,有权聘请独立专家顾问,费用由联合体承担。
专家顾问可以列席会议,提供专业意见,但没有投票权。
居民代表由全体租户随机抽选产生,任期一年,不得连任。
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和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有权查阅全部账目、合同、会议纪要。
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纪要全文公示,并保留会议视频。
孙连城设计这个居民超过半数的投票比例时认为:社区的事,归根到底是居民自己的事。
资本要利润维持运作,政府要政绩,这两样都不能以牺牲居民的居住权益为代价。
居民代表过半,决策的天平才不会倒向另外两边。
……
后来有人问孙连城,这套机制里他最满意的是哪一条。
他说:光明峰的住房,不是福利,是权益。
福利是别人给的,权益是自己挣的。
这个设计把 “住” 和 “工作” 绑在了一起。
房子从不动产变成流动产,跟着人走。
一个人在光明峰租了一套房,常年在外打工,一年只回来住两天,这种现象在别的地方是天经地义,在光明区就是违规。
房子只要空置超过半年,且没有向监事会报备。
监事会的调研员就会敲开他的门,登记、上报、警告。第二次,清退。
如有就医、外派、探亲等特殊情况,可提前向监事会报备,单次报备最长保留资格六个月。
累计报备超过八个月的,启动清退程序。
有人说这不近人情,不够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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