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我不擅长,也不想花费大量精力在复杂的人情管理和利益协调上。与价值观不合、规则不清的人合伙,会无休止地消耗我的心力,最终损害我最核心的创造能力。”
“第二,规则冲突。商业合作需要清晰的权责利规则。而亲戚、朋友关系,往往夹杂着情感、面子、模糊的人情债。当商业规则与人情规则冲突时,要么商业受损,要么关系破裂,多数时候是两败俱伤。我选择在源头上避免这种冲突。”
“第三,风险隔离。我的事业,是我安身立命的根本。我不允许任何非专业、不可控的因素,干扰甚至威胁到它的健康发展。与不合适的人合伙,就是引入最大的不可控风险。我父亲的项目,我也坚持让他与合作伙伴签订清晰的法律文件,公事公办。”
“我并非否定所有合作。与叶总、与‘简账’、与周律师、与认可我理念的同行,我都有很好的合作。但这些合作,都基于明确的商业规则、互补的能力,以及相互的价值观认可。合作的前提,是彼此独立,规则清晰。”
他想起了三姨的入股提议,想起了大舅妈曾经的试探,也想起了父亲项目初期,其他亲戚想“搭便车”的意图。这些经历,让他更加坚信这条原则的必要性。感情归感情,生意归生意。混为一谈,后患无穷。
第三个“不”:不妥协。
“这个‘不妥协’,特指在核心原则和底线问题上。具体包括:”
“1. 对事实和逻辑的妥协。我的研究、我的分析、我的内容,必须基于我能找到的最可靠的事实,遵循我认为最严密的逻辑。我不会为了迎合读者、取悦合作方,或任何其他目的,扭曲事实,捏造数据,或使用模糊、误导性的表述。诚实,是我的内容生命线。”
“2. 对法律和规则的妥协。依法纳税,合规经营,尊重平台规则,保护用户隐私……这些是红线。无论诱惑多大,代价多小,绝不触碰。举报风波让我更加清醒:只有行得正,才能走得远。任何捷径,都是通往悬崖的近路。”
“3. 对恶意与不公的妥协。如果遭遇不实指控、恶意诋毁、不正当竞争,我将坚决、依法维权。我不会主动惹事,但事来了,也绝不怕事。妥协换不来尊重,只会招来更多的欺凌。对王鹏的举报,我会坚持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直到得到一个明确的结果(道歉或法律裁决)。这不仅是为了我自己,也是为了表明态度:突破底线者,必须付出代价。”
“4. 对亲情绑架的妥协。亲情宝贵,我珍视与父母、与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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