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拎着一个黑色的袋子。他把它带走了。
带去哪儿了?
她站在客厅中间,环顾客厅。
忽然想起什么。
她蹲下来,摸沙发底下。
空的。
又摸电视柜后面。
空的。
站起来的时候,她看到墙上挂着一幅画。
山水画,很旧的那种。
周志明从来不挂画。
她走过去,把画摘下来。
后面是一个保险箱。
密码锁。
她试了周志明的生日。
不对。
试了他老婆的生日。
不对。
试了省厅的成立日期。
不对。
她站在那儿,看着那个保险箱。
忽然想起一个数字。
三年前那案子的案号。
她输了进去。
开了。
里面只有一样东西。
一个笔记本。
她拿出来,翻开。
第一页,是周志明的字迹:
“如果我死了,把这个交给姜宁。”
她的手顿了一下。
继续翻。
后面是他写的日记。
三年前那案子的日记。
每一页都写着同一个名字。
陈建民。
第一页:
陈建民死了。我亲手杀的他。
她的心跳漏了一拍。
继续翻。
第二页:
那天晚上我喝多了,开车回家,撞了人。下车一看,他躺在地上,不动了。我慌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后来我想起一个办法。我把陈建民从车上拉下来,塞进他的驾驶座。他当时还活着,但很快就不行了。我打电话报警,说发现一具尸体。
第三页:
警察来了,查了现场。陈建民身上有我的指纹,但我说是他自己撞的。没人怀疑。后来案子转到省厅,姜宁接手了。她是我的徒弟,我带出来的。她查了三个月,什么都没查到。我让她结案,她就结了。
第四页:
李强替我去坐牢了。十五年。他什么都不知道,就替我去坐牢了。我每次去看他,他都跟我说他是冤枉的。我只能点头,什么都不说。
第五页:
钱红梅当时在现场。她看见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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