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朝静静看着白蛇陷入自我怀疑,她抿了抿嘴,依旧没有心软。
“你见过王盟了吧?他这几天为什么没出现,你应该知道原因。”
“你难道也想脸上挂彩吗?还是说,你也想被我卸了胳膊?”
“友情提示你一下,以你现在的身手,肯定是打不过我的。而且我要是出手,一条胳膊可不够,我得加码,所以你想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卸掉双腿吗?”
“那样的话,你第二天就会出现在新闻头条上,彻底社死。”
沈明朝说到这,忽然想起白蛇应该理解不了这个词,便又“贴心”地解释了一下。
“社死就是,社会性死亡,我觉得如果你真的上了头条,以那群人的缺德程度,应该只会幸灾乐祸地看你的戏。”
“听我一句劝,没必要,我理解有些男的会荷尔蒙上头,一时分不清欲和爱,但你应该足够理智吧。”
“别被激素的作用蒙蔽了脑子,好好想一想,你到底对我是什么感觉。”
话到此处,点到为止。
这才是沈明朝一直以来怀疑的地方。
驱使他们飞蛾扑火般凑过来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或者说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
若说是对长生的渴求,倒可以理解,只是他们偏又摆出一副怅然若失的样子。
那难道是——
占有欲?
征服欲?
还是胜负欲?
一种求而不得的欲望?
总而言之,不是自然而然的喜欢,更谬论是爱。
爱这种情感太沉了,没有岁月的积累,便显得虚浮不可信。
什么一见钟情?
不过是见色起意。
她不太需要因这副皮囊,这种特殊能力,这种浅表性的好处,而被吸引来的人。
刚这么想,低着头的白蛇,就突然来了句:“我喜欢你。”
沈明朝思绪因这句话被打断了。
见鬼。
这人怎么就喜欢明着来?
“不,不止是喜欢。”白蛇接着又摇了摇头,否定了先前的话。
“是爱。”白蛇眼神坚定:“明朝,这是我无比确定的一件事,若说初见时,我对你的感觉是喜欢,那么现在就是爱。”
“明朝,哪怕你永远不原谅我,永远忽视我,永远厌恶我,我还是要说出来,我确定这种情感是爱。”
“你可以不信我,可以觉得我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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